1.1 支付方式的發展歷程
支付方式根據時代的推進不斷演變,從歷史中可以看出,最早期的支付方式即易貨貿易,物換物的方式,這種方式雖然交易較快,但是缺少一個統一的衡量標準作為其媒介。于是后來就出現了代幣,從石頭、貝殼到金銀貨幣。形式上物品價值和貨幣價值統一,從方便攜帶、易于兌換和統一貨幣多方面考慮,代幣形式被符號貨幣(Token Money)所替代,這種貨幣本身并無價值,但用于日常的流通和交易。
符號貨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支票,而支票則由銀行發出,而后的支付方式以銀行為支點進行多元化的改變。再到之后的信用卡交易系統,持卡人必須為交易承擔責任。之后各種形式的出現,匯兌則是企業(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方式也產生,托收承付的方式是購貨單位根據合同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方式,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委托收款方式。
如今的一個新的高度就是電子化支付方式,這不僅局限于銀行,而是一種虛擬電子世界的貨幣交易方式,貨幣交易的抽象程度不斷的上升,而價值更抽于貨幣本身形式。
1.2 支付方式創新的主要表現形式
目前處于傳統支付方式與新型支付方式并存的態勢。但隨著社會電子化的發展,互聯網支付方式及第三方支付方式等創新方式日益體現其不斷增強的地位。而現在物物交換已經很少見了,多的則是現金支付,或是銀行卡支付。
互聯網支付方式大致分為先行支付和貨到付款這兩種。而先行支付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網銀支付,支付參與者利用網上銀行(信用卡或儲蓄卡)進行支付購買,這也是最早被接受的互聯網支付方式,用戶通過網上銀行將銀行里的金錢交付給商家。二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而第三方支付平臺和網上銀行通常都有合作,以便用戶更方便使用,常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有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三是第三方輔助支付,這是用戶、商戶和銀行還有第三方共同參與的支付方式,為了使交易更方便快捷。
而第三方支付創新支付形式也不斷滋生,支付寶的聲波支付售貨機,解決了現在容易出現的各類問題,例如假鈔、找零,甚至解決了售貨機點鈔成本問題,而未來支付寶還會嘗試更多的支付技術。隨著POS機的普遍,第三方支付平臺推出了手機上用的POS機,可以滿足中小商戶的收款需求。而信用支付更是讓賣家和買家更放心,避免了第三方支付的信用弊端。由于支付中需要反復認證銀行或資金賬戶,微支付的誕生讓用戶使用起來更加方便。
1.3支付方式的電子化
隨著創新支付方式業務量的增長,傳統支付方式業務量受到沖擊。“浦東平臺經濟發展白皮書”,報告顯示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規模占全國60%。 2013年中國第三方支付行業交易規模超17萬億,同比增長38.7%,而到了2014年Q2中,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市場交易規模則達到了18406.6億,同比增長64.1%, 2014Q2互聯網支付平臺中國銀聯轉接交易規模達到7712.6億元,環比增長23%。
支付方式的電子化不僅是對居民經濟的一種影響,更是對國家整個的經濟體系產生了大的影響。這基于科技的發展力,手機使用的普遍程度,在《2014年中國電子銀行用戶調研報告》顯示,2013年,44.6%的用戶使用過手機銀行業務,增長15.7%,77.1%的用戶使用過網上銀行,而使用過ATM的用戶只有53.0%,較前一年相比下降了4.5%。2014年中國移動互聯網市場規模達到2134.8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5.5%。在移動互聯網市場規模中,移動購物占據更大成分,而移動增值服務則占有比份較小。
根據地域差異,華北、華東作為我國較發達地區,人口基數大,工商業發展中心,銀行業務需求量相對較大,是使用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的集中地,而華北、華東地區科技發達,使用電子銀行的用戶集中度較高,甚至在西北、西南欠發達地區,隨著網絡商業和經濟的發展,偏遠地區人民也更青睞于低成本的交易,電子銀行使用比例較往年有所增加。
1.4支付參與者的多樣化
隨著傳統支付方式的參與者,客戶、商業銀行、人民銀行、銀聯到現行參與者,第三方支付企業,支付參與者變得更加多樣化。
傳統支付方式有三種,隨著支付方式的不同,支付參與者也相對變化。一是現金支付,由買賣雙方匿名進行交易,即物與貨幣的交換形式。二是票據交易,這是在現金交易不能滿足支付需要后產生的,在這種形式下,支付參與者由買方,賣方與銀行三者共同組成,買方用票據與賣房貨物進行兌換,賣房再用票據與銀行進行現金兌換。三是信用卡交易,信用卡交易實際是可以讓顧客用自身信用進行賒賬,而這種交易涉及到的支付參與者由買方、賣方、發卡人和銀行共同組成,通過信用卡,買方和賣方交易,而買方和賣方同時到發卡人處結算,發卡人則和銀行合作結算。
隨著電子商務的普及,電子支付相應產生。電子支付參與者即電子商務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廠商和金融機構。而電子支付的衍生物電子現金則是一種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的貨幣,電子現金的形式是由銀行與商戶具有授權關系產生的。在網上銀行中,銀行、買方和賣房同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參與者,銀行在這時則是為買賣雙方提供服務的服務機構,買賣雙方依靠銀行來完成交易。商戶和用戶分別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開戶,接著就可以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買賣交易,相對于傳統交易,更加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行業主要參與者有綜合型支付公司(騰訊財付通、快錢),行業型資源型支付公司(Chinapay、匯付天下),國外網上支付公司(Paypal、Amazon支付)。
現今支付方式日新月異,賬戶種類繁多,而賬戶在支付體系中居于基礎地位,作為承擔著賬戶管理職責的銀行,如何準確界定賬戶監管范圍,厘清監管方式,以應對支付方式變化對賬戶管理的新挑戰,有必要予以深入探討。本文從支付方式的發展趨勢及其對賬戶管理帶來的挑戰兩個角度,論述銀行實施賬戶監管的職責、目標和方向,并給出支付創新趨勢下賬戶管理方式的建議。
一、支付方式的發展歷程及創新趨勢
(一)支付方式的發展歷程
縱觀歷史,支付方式緊跟時代腳步不斷演變,人類史上最早期的支付方式即易貨貿易,物換物的方式,這種方式雖然交易較快,但是缺少一個統一的衡量標準作為其媒介。隨后的貨幣史上便出現了從石頭、貝殼到金銀貨幣的代幣演變。形式上統一了物品與貨幣的價值。隨著人類經濟貿易變得頻繁,人們為了方便攜帶、易于兌換和統一貨幣等多方面考慮,符號貨幣(Token Money),這種本身并無價值,卻憑借自身優勢在日常的流通和交易中,逐漸取代了代幣在經濟活動的作用。
符號貨幣最突出的典型便是支票,(請確認是否正確,有無依據)其由銀行發出的特點為隨后的支付方式奠定基礎,而后的支付方式以銀行為支點進行多元化的改變。隨后出現多種方式,如,匯兌是企業(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方式,以銀行作為第三方,完成匯款人向收款人的支付動作;托收承付則以銀行為第三方平臺,購貨單位根據合同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方式,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委托收款方式。
若說支票的出現變革了貨幣交易的空間概念的話,那么,信用卡交易系統的出現,則顛覆了貨幣交易的時間概念,實現了未來與現在的一種聯動。而如今的電子化支付方式,突破銀行對貨幣的一種禁錮,將貨幣交易提升到一個更為抽象的新高度——虛擬世界的電子貨幣交易方式,這一新型交易方式將價值回歸到一種更為抽象的本源中來。(感覺在說貨幣交易的介質變化,與支付方式的發展無太大關系)
(二)支付方式創新的主要表現形式(內容沒有扣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物物交換的支付方式幾近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現金支付與銀行卡支付。而互聯網的興起,使新興電子支付方式及第三方支付方式逐漸成為主流的支付方式,與傳統的支付方式并駕齊驅,并有取而代之的趨勢。
那么互聯網支付是憑借什么力量,實現變革的呢?
眾所周知,互聯網支付方式大致分為先行支付和貨到付款兩種。(請確認是否正確,有無依據,貨到付款未有描述)其中,先行支付又可分為:網銀支付、第三方平臺支付和第三方輔助支付。這三類支付方式中,網銀支付出現得最早,其電子貨幣的交易概念,成為其他兩類支付方式的基石;而第三方平臺支付則是托收承付的一種延伸,用戶借助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等常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使貨物流和資金流的異步和分離成為一種可能,打破傳統支付中必須即時性直接劃轉的限定,過程化分步支付方式應合了交易標的流轉驗收的過程性特點,款項從啟動支付到所有權轉移至對方不是一步完成,而是在中間增加中介托管環節,由原來的直接劃轉改進到間接劃轉,業務由一步完成變為分步操作,從而形成一個可監可控的過程,按步驟有條件進行支付,解決了傳統支付中的難題。
同樣是,借由第三方機構的介入,緩和交易雙方的矛盾,與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同的是,第三方輔助平臺的用戶勿需在第三方機構擁有獨立的賬戶,第三方機構所起到的作用也更注重為了使得雙方交易更方便快捷而存在的。通過構建“一點接入、多點對接”的系統架構,實現企業“一站式”網上跨銀行財務管理,是以方便企業金融理財操作為目的的金融服務產品。
而第三方支付創新支付形式也不斷滋生,如,支付寶的聲波支付售貨機,解決了現在容易出現的各類問題,而未來支付寶還會嘗試更多的支付技術。隨著POS機的普遍,第三方支付平臺推出了手機上用的POS機,可以滿足中小商戶的收款需求。而信用支付更是讓賣家和買家更放心,避免了第三方支付的信用弊端。由于支付中需要反復認證銀行或資金賬戶,微支付(與前面提到的微信支付有什么區別?)的誕生讓用戶使用起來更加方便。
(三)支付方式的電子化(內容沒有扣題)
隨著創新支付方式業務量的增長,傳統支付方式業務量受到沖擊。支付方式的電子化不僅是對居民經濟的一種影響,更是對國家整個的經濟體系產生了大的影響。這基于科技的發展力,手機使用的普遍程度,在《2014年中國電子銀行用戶調研報告》顯示,2013年,44.6%的用戶使用過手機銀行業務,增長15.7%,77.1%的用戶使用過網上銀行,而使用過ATM的用戶只有53.0%,較前一年相比下降了4.5%。2014年中國移動互聯網市場規模達到2134.8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5.5%。在移動互聯網市場規模中,移動購物占據更大成分,而移動增值服務則占有比份較小。(數據沒有更好的闡述到支付方式的電子化,缺少對比性,以下為前論文找的數據,可借用來闡述)
根據《央行2014年第三季度中國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數據》顯示,該季度完成非現金支付業務(包括票據,銀行卡,匯兌和電子支付)162.07億筆,金額457.98萬億元。其中,全國共發生票據業務1.42億筆,金額65.69萬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7.59%和7.66%;電子支付業務量84.00億筆,金額373.32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6.06%和31.92%。移動支付12.84億筆,金額6.16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7.81%和112.70%。從此看來,電子支付業務增長較快,移動支付業務保持良好增長勢頭,不難看出互聯網支付如今已經推進到移動支付時代。
根據地域差異,華北、華東作為我國較發達地區,人口基數大,工商業發展中心,銀行業務需求量相對較大,是使用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的集中地,而華北、華東地區科技發達,使用電子銀行的用戶集中度較高,甚至在西北、西南欠發達地區,隨著網絡商業和經濟的發展,偏遠地區人民也更青睞于低成本的交易,電子銀行使用比例較往年有所增加。(與前段無關系,表達的意思不清晰)
(四)支付參與者的多樣化(內容沒有扣題)
隨著傳統支付方式的參與者,客戶、商業銀行、人民銀行、銀聯到現行參與者,第三方支付企業,支付參與者變得更加多樣化。(表達的意思不清晰,表述是否有問題)
傳統支付方式有三種,隨著支付方式的不同,支付參與者也相對變化。一是現金支付;二是票據交易,在這種形式下,支付參與者由付款方,收款方與銀行三者共同組成,以銀行為貨幣中轉站,收付款雙方借由票據與貨物的交易實現現金流動。三是信用卡交易,信用卡交易實際是可以讓顧客用自身信用進行賒賬,而這種交易涉及到的支付參與者由買方、賣方、發卡人和銀行共同組成。
隨著電子商務的普及,電子支付相應產生。電子支付參與者即電子商務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廠商和金融機構。而電子支付的衍生物電子現金則是一種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的貨幣,電子現金的形式是由銀行與商戶具有授權關系產生的。在網上銀行中,銀行、付款方和收款方同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參與者,銀行在這時則是為收付款雙方提供服務的服務機構,買賣雙方依靠銀行來完成交易。商戶和用戶分別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開戶,接著就可以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買賣交易,相對于傳統交易,更加方便快捷。(表達的意思不清晰,最終是否增加什么參與者?)第三方支付行業主要參與者有綜合型支付公司(騰訊財付通、快錢),行業型資源型支付公司(Chinapay、匯付天下),國外網上支付公司(Paypal、Amazon支付)。(沒必要再對此進行解釋)
隨著支付方式的不斷發展其參與者的不斷多樣化,銀行卻在這么龐大的貿易體系中成為支付雙方貨幣流通的重要樞紐。(不應該用“卻”,這表明是轉折的,起不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二、支付方式創新給賬戶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
(一)銀行賬戶的概述
1、傳統所說的銀行結算賬戶是指存款人在經辦銀行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不同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資金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銀行結算賬戶按賬戶報告方式分為: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和非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由人民銀行進行審批,并核發開戶許可證的稱為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實行預算管理的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存款人因注冊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非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是由商業銀行,按照規定的時間向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報備,包括:一般存款賬戶、非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2、隨著經濟形態分化,存款人個性化利益訴求日益突出,賬戶也隨之多樣化。除了一般意義上的銀行結算賬戶外,還衍生了如為解決互信問題的保證金賬戶、聯名賬戶等擔保類賬戶,為更好保障職工利益出現的企業年金托管賬戶,為增加存款人存量資金收益的理財金賬戶,為方便存款人快速便捷支付的閃付卡賬戶,方便單位集約化管理資金的多級賬戶(又稱集團賬戶、主子賬戶、母子賬戶)等等。以上均是以銀行為主體,圍繞客戶需求創造的銀行類支付賬戶創新。
3、 在銀行之外,還產生了大量迎合大眾利益的網絡支付賬戶,如支付寶賬戶、財付通賬戶、Chinapay賬戶等第三方支付類賬戶,另外還有Q幣賬戶、百度幣賬戶,以及半年來收益像過山車一樣的各類“寶寶”賬戶等等。對于存款人,資金存貯池由傳統的銀證保賬戶,向手機存儲卡、網絡賬戶(以支付寶為代表),和虛擬貨幣賬戶(Bit coin、Amazon coin、Q幣等)轉變。賬戶資金性質所屬業務邊界也逐漸模糊。
(二)支付方式創新下現行賬戶管理存在的問題
1、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手續復雜,效率不高。申請人開立核準類結算賬戶必須經過開戶行、人民銀行,再由人民銀行到開戶行,最后核準的開戶許可證才能到達開戶申請人手上,一旦開戶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全,由人民銀行退回開戶銀行,再由開戶銀行通知開戶單位,由開戶單位補齊資料,重新報送,一個賬戶的開立要兩三個星期,許可效率不高,這也無法適應快速發展的商業活動。
2、存款人資料的真實性難以核實。雖然我國在客戶身份確認方面提出了“了解你的客戶”原則,但是基層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取客戶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由于銀行工作人員不具備鑒別證明文件真偽的專業知識,除了可以通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統確認客戶提交的身份證信息的真實有效性之外,在確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證等信息真實有效性方面缺乏有效的系統支撐。銀行工作人員對客戶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只能做到表面化的審查,且不同的柜員在工作經驗及判別虛假賬戶資料的敏銳性方面存在差異,難以確保賬戶資料的真實性。加上支付方式走向網絡化,具有快捷性與虛擬性,給存款人資料的真實性及使用人的身份核實帶來巨大的挑戰。因賬戶使用人的真實性無法保證,那賬戶資金的安全性也是存在隱患,商業銀行把銀企對賬作為一種有力手段,但往往對賬率卻是強差人意。
3、賬戶種類太多、賬戶數量限制不嚴、支付方式的便捷,給存款人提供了洗錢的機會。一是洗錢犯罪分子利用基本賬戶、臨時賬戶、專用賬戶、一般賬戶之間相互劃轉,造成多重資金流,增加監管、偵察部門調查取證的困難;二是設立關聯公司和空殼公司開立銀行賬戶實現資金轉移;三是在國外開設公司,將資金轉移國外。由于賬戶劃轉的資金流量是存款人自主支配的,開戶銀行不負有監管義務,當存款人在其基本存款賬戶的資金流量很小,在其他賬戶的資金流量較大時,銀行不能采取行政手法干預存款人賬戶資金流量。而在洗錢過程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賬戶轉帳的便利,在銀行不管理現金流的情況下,達到洗錢的目的。四是利用個人結算戶套取現金。現行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5萬元以下的不需要提供支付證明,只有每筆超過5萬元的,才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付款依據。這一條款的實施,令基本存款賬戶的現金控制作用難度加大,削弱了基本存款賬戶在現金管理中應起的作用。企業近年來也是通過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等支付方式頻繁的將單位結算賬戶的資金劃入個人結算賬戶,使企業結算賬戶資金可以自由的使用,也達到了套現的目的。
4、不重視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管。在當今如此活躍的網絡支付結算中,個人結算賬戶是不可忽視的一部分。而且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為賬戶管理的一部分,在各類銀行結算賬戶中所占比重非常之大。但實際是,人民銀行對銀行結算賬戶的監管重心一直停留在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上,對于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則成為了賬戶監管的“空白區”。其主要原因:一是商業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數據量大,信息主要通過系統記錄獲取;二是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開銷戶信息由各商業銀行總行統一提取數據并導入賬戶管理系統,但基層人民銀行對個人賬戶的監管和處罰對象為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導致基層人行的監管對象不是實施個人賬戶導入行為的行為主體,其違背了“誰行為誰受罰”的法律精神。二是人民銀行對如此大的數據量也較難逐一去分析比對。從而導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成了賬戶監管的“空白區”。
5、商業銀行賬戶管理成本較大。商業活動頻繁,支付方式的電子化,存款人賬戶的開立、變更及銷戶也會大大增加,這也提高了商業銀行賬戶管理的成本。一方面,賬戶的轉讓或法人變更等事項頻繁發生,商業銀行的操作成本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商業活動中經營信譽或資金出現問題,企業便結束原來的商業網,以另一種身份再開立賬戶,重新搭建商業網。再一方面久懸戶的管理也是商業銀行較難解決的問題,已納入久懸戶管理的賬戶,只有存款人辦理銷戶手續時才能起到真正意義上的銷戶,此類存款人大多都是無法聯系、或在工商部門已注銷的,很難辦理銷戶手續,只能使其長年占用賬戶管理資源。
6、第三方支付參與了銀行的中間業務,加大了銀行獲取交易信息的難度。第三方支付盡管仍然需要銀行底層服務,從業務性質上可認為第三方支付企業從事了類似于銀行的結算業務。尤其是第三方支付企業在銀行開立作為支付中介的一般存款賬戶后,銀行基本將電子商務里中小規模的支付結算業務剝離給第三方支付企業,作為支付中介的一般存款賬戶實際成為銀行無法控制的內部賬戶。
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出現,導致原來銀行較為清晰的交易過程被割裂為兩個看起來毫無關聯的交易。客戶的支付指令由第三方支付企業掌握,銀行按照第三方支付企業指令將資金由客戶賬戶劃入支付中介賬戶和將資金由支付中介賬戶劃入目標賬戶,就這樣結算業務在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參與下完成了。第三方支付企業成為結算業務的一個環節。盡管它不像銀行取得了開展中間業務的許可,盡管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看起來更像計算機網絡或通信類企業。
正因為第三方支付的這種交易模式,導致存在著其資金轉移渠道的模糊,資金源頭的隱匿,屏蔽了銀行資金流向的識別;第三方支付盡可能減化的程序下為收款方實現了POS功能、信用卡等禁止套現或不易變現的資金輕而易舉地在虛構貿易的掩護下轉入可提現的賬戶。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和國內第三方支付業務競爭加劇,產生了潛在的跨境支付渠道,在缺乏對外支付的途徑下,一些未取得外匯局批準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只好仿效地下錢莊的模式發展其跨境業務。規模較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其中介賬戶有著巨大的在途的結算資金。第三方支付企業雖不是金融企業,卻具備了類似吸儲、集資、組織基金并隱蔽使用這些資金的能力。從某種程度上講,第三方支付企業完全依靠道德良心而不是存在某種體制約束來保證其僅僅是保管占有的存量資金。
(三)支付方式創新下賬戶管理未來存在的問題
1、創新的支付賬戶給貨幣政策和支付秩序的影響。特別是虛擬貨幣賬戶、大型商業綜合體內賬戶等未納入當下監管核心的賬戶。不然,當其受眾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為較大群體認可,形成獨立的資金運轉體系時,貨幣調控政策將很難達到既定目標,也必將挑戰現有支付結算秩序。 貨幣政策當局未能及時準確獲得統計數據,嚴重影響當局觀測其對貸幣政策和支付秩序的影響程度,貨幣當局未能執行其即時要求支付參與各方按要求報送數據的法定權力,預先進行監測。而只考慮新參與主體或新型賬戶出現時間的長短,或是在重大事件出現后的亡羊補牢。
2、未來跨境支付方式的網絡化,對于資金出入境的管控也將帶來巨大挑戰。隨著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日益劇增,支付方式必將走向快速、便捷的網絡化。這樣資金的流入流出便很難去監控,很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跨境的欺詐、賭博等違法交易或者是一些犯罪收入資金的藏匿。
3、支付創新的同時也在不斷產生和積聚新風險。資金存儲(賬戶)、傳輸渠道(支付系統個)是否安全、便利,貨幣的數量、流向是否可控,支付秩序是否穩定,存款人利益是否受到損害,都需要借助賬戶進行監測。而賬戶形式的多樣化,范圍不斷泛化,資金性質逐漸模糊,造成其缺乏可適用的監管制度。賬戶較容易被利用于隱蔽資金流向。
三、借鑒國外銀行賬戶的管理模式
(一)賬戶管理上升到較高的法律層次
在新型的支付方式環境下,國外對于賬戶管理的規定大多散見于不同的法律法規,各商業銀行為了達到要求,根據各自的理解和風險偏好制定規章制度,共同的目的則是符合監管精神。監管部門則重視結果而非過程,即通過了解商業銀行制定規章制度后最終達到的標準
澳大利亞沒有制定專門的關于銀行賬戶管理的法律、法規、但其整個法律法規體系比較完善,關于銀行賬戶管理方面的規定,在《金融交易報告法》、《刑事事務相互協助法》等國家有關法律之中都有涉及,立法層次較高,且不存在與其他法規的沖突問題,商業銀行與存款人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法律,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同為亞洲國家的日本,它的賬戶管理起步較早,早在1882日本銀行創立伊始,就依據《日本銀行條例》的規定,提供賬戶服務,并在1998年依據《日本銀行法》的規定,頒布了《日本銀行關于活期存款賬戶交易或貸款交易對象選定標準》和《日本銀行關于活期存款賬戶交易對象選定標準的實施細則》,以此規定日本銀行選擇賬戶交易對象的法律依據,立法層次也很高。
(二)賬戶分類簡單易操作
國外銀行新興支付業務發展較我國更早和更為成熟,其承擔各種資金運用、來源和周轉過程的載體--支付賬戶呈現出明顯的簡易化操作趨勢,便于資產有效利用,更好地進行資金歸集。
1、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的種類和性質沒有人為規定,完全由商業銀行自我規范,銀行賬戶大致為分三種:一是結算戶,存款人可以使用票據、借貸記卡等支付信用工具辦理各種結算業務;二是存折戶,存款人只能到開戶銀行的柜臺辦理轉賬和支取現金;三是投資戶,存款人的定期或理財存款。
2、香港銀行對開立賬戶的種類、性質不做人為規定,賬戶開立流程簡潔,無需監管當局審批或核準,對銀行賬戶一般不限制使用方式,只要符合反洗錢原則,則可辦理現金收支業務和轉賬,并無其他特別規定及限制,對賬戶的使用管理主要體現在大額交易報告制度上,銀行每天會以業務系統列出大額交易等報表,通過反洗錢系統自動批量與客戶名單比對,列出可疑交易名單,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了解賬戶的活動情況。
(三)銀行與客戶之間服務與管理關系并存
國外賬戶管理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體現了銀行與客戶之間“服務”與“管理”并存的關系。銀行可以根據自身的發展戰略、風險控制理念,以及產品研發能力等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設計開發不同的賬戶產品,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另一方面銀行可以根據其自身的業務側重、風險偏好等自主選擇客戶。如果銀行認為一個客戶(無論公司還是個人)不能為其帶來利潤或帶來的利潤很少,該銀行可以拒絕為其提供賬戶等服務,并且可以自行設置門檻(如賬戶存入資金門檻)對客戶予以篩選。由于國外并未對單位銀行賬戶的用途與種類等進行限制,因此商業銀行可以在系統與服務允許的情況下利用賬戶為客戶提供不限種類的產品及服務,如可以限制賬戶的資金支取行為、約定賬戶的有效期限等,而這些服務均可以通過與客戶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并不受外界約束。因此,其與客戶是一種“契約”關系。國外商業銀行與客戶間的管理關系主要體現在商業銀行基于自身風險偏好對客戶進行的管理,同時客戶也具有一定的權利。一方面,商業銀行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必須按照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風險控制要求對客戶身份進行全面而細致的審核。面對銀行,客戶(尤其是小客戶)并不是完全弱勢的,其同樣有權要求銀行為其提供服務。例如,法國規定,銀行可以根據合理的理由拒絕為客戶開戶,但如果個人客戶在任意兩個銀行被拒絕開戶,則可向法蘭西銀行申請指定一家商業銀行為其開戶
四、支付方式創新下賬戶管理工作的對策
(一)完善和改進賬戶管理制度
1、針對支付方式不斷創新,適時出臺新制度辦法。
目前賬戶管理制度是2003年人民銀行下發的部門規章,法律體系中處于較低層,針對支付方式不斷創新,要適時出臺適應經濟形勢發展需要的更高層次的管理制度,規范賬戶管理。
提升賬戶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僅以規范性文件(人民銀行發文)形式做出相關規定,缺乏法律支撐,應在更高法律層級的規定中明確賬戶管理制度的法律地位,提高權威性。
2、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加大監管力度。建議人民銀行定期開展人民幣銀行賬戶現場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加強各地人民銀行之間的合作,互通信息,共同監督,
(二)建立完善的賬戶監管體系
1、建立和完善誠信管理機制。根據支付方式的多元化發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管理機制已刻不容緩,首先應加強法制建設,細化各種開立和使用賬戶不誠信的處理規定,加大對信用缺失行為的懲罰性打擊思科度,提高失信成本,讓失信者得不償失,不敢冒失信的風險,充分發揮法律的剛性約束作用;管理體制上,加快建立個人和企業誠信檔案的步伐,構建社會性的社會誠信管理體系。效仿發達國家,每個個人和企業都有一個伴隨終身的社會誠信號碼,所有的信用表現都記錄在這個賬號下,所有賬號納入公共數據庫,便于企業和社會公眾網上獲取信用資信信息。
2、賬戶監管應“嚴進寬管”轉變為“寬進嚴控”模式。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的需要從依靠行政手段監管逐步轉向利用市場機制監管,將銀行賬戶監管重點放在加強開戶申報和日常使用的管理上。運用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強化銀行賬戶監控的一種有效管理手段。
3、優化監管手段。以現場檢查為主轉變為非現場監測為主,對銀行賬戶嚴格準入,加大真實性核查,開立后不限制其使用方式,對銀行賬戶的使用監管主要體現在大額交易、可疑交易等報告制度上。
4、利用技術手段監測賬戶交易資金、支付的異常。通過銀行行內系統的改造和報表系統的優化,實時、全方面掌控賬戶流向,系統自動篩選不限于傳統支付方式下的多種創新支付方式的大額交易資金數據和支付異常報告;同時普及推廣短信、郵件通知功能,讓客戶自身一同參與到賬戶的監管體系當中。
(三)優化賬戶分類適應金融市場發展需求
1、簡化銀行賬戶分類。建議將現有銀行賬戶簡化劃分為活期賬戶、定期賬戶、單位賬戶,減少人民銀行的監管難度,幫助宏觀分析及管理等高績效工作;同時避免存款人采取不正當手段規避賬戶分類的種種限制,造成不良后果。
2、取消賬戶核準制。取消單位賬戶四大分類及核準制,在規定時間向人民銀行進行備案,由“核準備案制”改為“備案制”,從而實現賬戶管理目標,加強客戶服務,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銀行效益,進而提升社會效益起到積極作用。
3、取消個人銀行賬戶分類。取消個人賬戶分為結算賬戶和活期儲蓄賬戶之分,適當增加商業銀行在賬戶管理上的自主權,盡快滿足個人客戶多樣化需求和個性化需求。
4、建立“主-子賬戶”管理模式。在一個主賬戶下,開戶人可以申請開立多個子賬戶,例如個人賬戶主賬戶下存在“儲蓄賬戶”、“結算賬戶”、“信用卡賬戶”,單位賬戶主賬戶下可按資金來源、性質、期限設立分戶,滿足客戶分類管理資金需求,實現客戶資金在主賬戶統馭下分類管理,提高資金效益,簡化開戶手續,建議以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為唯一身份實名開立主賬戶,錄入賬戶管理系統,便于人民銀行統籌管理所有單位在各商業銀行的開戶信息。
(四)創新支付方式下反洗錢的應對措施
1、打破監管主體范圍的局限性
新型的支付方式下,越來越多的通訊公司、軟件公司和其他技術廠商成為支付工具的發行人,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因此監管主體不應再局限于金融機構來進行交易的追蹤,需要利用完善的管理制度,對其進行必要的約束與限制,令其有章可循。
2.加強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
監管機構要積極利用技術手段,建設有針對性的反洗錢統計監測系統對非金融機構實行監控,配合制度的貫徹落實。另外,監管主體要加強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一旦資金通過網絡交易的模式流通跨越國境,僅靠一國單方面的監管方式很難達到效果,因此,需要針對網絡洗錢的國際化特點,加強與國際反洗錢組織合作。我國金融體系和金融政策在逐步完善過程中,需要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反網絡洗錢經驗,聯合打擊洗錢犯罪。
3.輔助系統建設
采用技術手段,建設反洗錢統計監測系統,為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有力的保障,針對創新支付方式的主體,建立反洗錢實時監控系統,搜集機構經手的交易信息,對數據進行多層次分析,客戶交易一旦不符合通常模式即被自動識別,及時上報數據中心。另外,從金融機構經驗來看,業務一旦形成規模,系統改造和憑證改造將相對困難,因此一定要致力于早推動、早著手、早合規。
(五)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賬戶管理系統
賬戶管理系統是銀行賬戶開戶許可的有效依托手段,從技術層面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賬戶管理制度的實施提供了系統保障,方便人民銀行高效實施核準類賬戶的行政許可,有效規范了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進一步貫徹落實了銀行賬戶實名制。但隨著創新支付方式不斷發展,賬戶管理系統已不能完全適應業務的發展需要,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1、增加與各系統連網功能,拓展系統功能。加強與工商、稅務、質檢、民政等部門溝通協商,擴展賬戶管理系統與工商、稅務、質檢、民政等系統連接,通過實時查詢,對注銷、吊銷有關開戶證明文件存款人的賬戶進行及時撤銷,節省系統資源。為銀行機構提供對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等證照真偽道別的有效途徑。同時建議與現代化支付系統、城商行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地方同城系統,使沒有經過人民銀行核準或備案的賬戶不能清算,便于防范支付系統結算風險和強化賬戶管理。
2、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建議加快電子化建設,建立起廣義的網絡體系,把企業、個人征信系統整合進賬戶管理系統,構建新型的金融機構公共網絡,設立數據中心,與公安、證券、海關、稅務、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橫向聯網,建立客戶信用檔案,方便對客戶異常行為的查詢。
3、實現賬戶系統及商業銀行系統的對接。賬戶系統及商業銀行系統的對接,對賬戶的現金、支付結算管理,特別是大額支付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及時掌握現金流信息和社會信用情況,為反洗錢、征信采集工作提供數據支持,實現銀行全流程控制。
(六)推動支付創新 切實防范支付風險
1、支付渠道優化與創新。針對傳統渠道,建議快速響應客戶變化,優化客戶體驗,順應市場發展趨勢,進一步豐富支付功能,加大支付產品研發和創新力度。
2、利用技術手段防范創新支付風險。合理配置支付渠道的身份認證方式及資金交易限額,對于大額交易應盡量采用第二通道身份驗證方式,這樣即使客戶的手機丟失或號碼被盜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客戶的損失。此外,商業銀行還應建設交易監測系統或機制,定期開展業務系統的安全評估,提早發現系統漏洞和隱患,及時彌補。
3、加強客戶教育,提升客戶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統一監管標準與思路,讓銀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等各支付參與主體在統一的管理規范與安全防控要求下服務廣大客戶,此外還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加強電子支付安全宣傳,培養全社會安全使用賬戶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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