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以來,城市商業銀行經過曲折發展,經營狀況持續改觀,為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總體上發展迅速,但與其他類型的商業銀行相比,在發展過程中仍然面臨著許多難題,成為生存和發展的制約因素。如:財務治理還不完善、內控管理的機制比較弱、總體規模不大、同質化嚴重、發展程度多取決于當地經濟發展、市場定位不清等問題一直困擾著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也成為影響金融穩定與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不少城商行的實際控制人或重要股東仍是地方政府,個別銀行地方政府持股比例甚至超過了30%。雖然城商行的資本充足率普遍較高,但基于現有的地方融資平臺,其貸款風險只會更大。此外,在外部治理方面,監管層收緊城商行跨區域經營,很大原因在于城商行在快速擴張過程中可能存在治理不完善、信息不對稱、異地管理能力不足等問題,因而,城商行在快速擴張的過程中,要學會停下來思考。正如世界銀行東亞太平洋金融發展局首席經濟學家王君在“2011年中國金融形勢分析、預測與展望專家年會暨第六屆中國金融(專家)年會”上講:“中國的中小商業銀行,尤其是城市商業銀行,看這個群體,雖然在過去幾年里取得了非常重大的進步,但是仍然不能夠回避的還是感到這個群體仍然有太多的問題,但是這個問題說到底,這個群體的財務治理還是有很大的問題,還是形式居多,實質上的內容還沒有太到位。因此,迫切需要財務理論界進行大膽創新,在充分借鑒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我國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理論,以全面適應和有效指導我國城市商業銀行財務實踐工作。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完善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結構,健全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
2 理論基礎與文獻綜述
2.1 財務治理、公司治理與財務管理
2.1.1 財務治理的涵義
到目前為止,財務理論界對財務治理內涵的研究雖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并未真正給出完整、確切的財務治理定義。許多學者從不同的研究目的出發,根據自身對財務治理涵義的理解,概括出了多種財務治理定義。這些定義大都將財務治理置于公司治理框架之下,參考公司治理定義,從制度安排角度,將財務治理與財務治理結構等同,有代表性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李心合(2000)認為財務治理結構是以財、會、審分離為基礎,完善總會計師制度為保證,通過增設財務委員會,理順上下級財務關系的一種制度安排。楊淑娥(2002)認為公司財務治理是通過財權在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林鐘高(2003)認為財務治理是一組聯系各利益相關主體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結構關系網絡,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這種制度安排達到利益相關主體之間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均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伍中信(2005)認為公司財務治理從財務的社會屬性(產權契約關系)出發,以財權流為主要邏輯線索,研究如何通過財權在公司內部的合理配置,形成一組聯系各利益相關主體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以期達到維護投資者利益的根本目的。從上述幾種比較有代表性定義可以看出,國內學術界對于財務治理的定義并無很大分歧,都認為財務治理是以財權合理配置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主要不同在于對財務治理主體的界定不同。財務治理要解決的是在一種效率和公平的前提下,對各相關利益主體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進行相互制衡的一種制度安排問題,是一組聯系各相關利益主體的正式和非正式關系的制度安排和結構關系網絡。其特點是側重于非數量方面的研究,力求通過研究財務關系、合理安排財務關系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有鑒于此,本文財務治理定義可以概括為: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以股東為中心的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
2.1.2 財務治理與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關系的主要觀點有兩種:一是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黃菊波、楊小舟(2003)認為公司的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子系統,從屬并取決于公司的治理結構的根本性質,是公司財務決策權、財務執行權和財務監督權的劃分與配置。樊行健(2005)認為正如同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則重在財務治理。馮巧根(2000)認為,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與公司治理結構基本相同,主要有:治理主體,即誰參與治理;治理客體或治理對象、治理手段。李書鋒(2001)等認為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個方面,這種觀點一般隱含于作者對財務治理研究的論述之中,二是財務治理與公司治理并不是簡單的包含關系。衣龍新(2002)認為公司治理結構模式決定企業財務治理,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但財務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它們不能相互涵蓋或替代,公司治理研究與應用的宏觀性、原則性、模糊性,還遠不能適應公司財務可操作性的現實要求,因此,要加強其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和可應用性,必須也只能從財務方面人手,將財務治理獨立出來。應該說,后一種觀點較正確地描述了兩者之間的關系。當然,在清楚地認識了這種關系后,還需將其應用于實際的財務治理研究之中。
2.1.3 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是財務人員根據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以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控制、財務核算和財務分析為手段,對公司的籌資、投資、資金耗費、收入和分配進行有效的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手段。 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區別在于:財務治理的目標是協調公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沖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是一種制衡機制;而財務管理是一種運行機制,基于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目標,其關注的核心是企業內部財務效率的提高,而對企業財務的形成及其構成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基本上不涉及,其視角更多地局限于企業具體的財務經營活動,而忽視其賴以存在的治理基礎。可以說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是企業財務系統的兩個層次:財務治理規定了整個企業財務運作的基本框架,財務管理則是在這個既定的框架下駕馭企業財務奔向目標;財務治理模式主要考察的是構成財務利益主體之間的責、權、利的劃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實現相互間的制衡,它是企業財富創造的基礎和保障;財務管理則是在既定的治理模式下,財務管理者為實現財務的目標而采取的行動,這是財富創造的源泉和動力。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的系統化關系可以概括為:在企業層次上,財務治理作為基本構架規定了財務管理的導向和原則。
2.2 國外研究狀況
西方理論界對財務治理的研究主要是圍繞不對稱信息理論為中心的現代資本結構理論開展的,不對稱信息理論下的財務治理經歷了一個委托代理治理到共同治理的過程。
(1)委托代理理論 上世紀3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伯利和米恩斯因為洞悉企業所有者兼具經營者的做法存在著極大的弊端,于是提出“委托代理理論”,倡導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權,而將經營權利讓渡。“委托代理理論”早已成為現代公司治理邏輯起點。這一理論的典型代表詹森和麥克林(1976)認為,代理成本是企業所有權結構的決定因素,代理成本的存在源于經營者不是企業的完全所有者(即存在外部股權)這樣一個事實。在這種情況下,經營者的工作努力可能使他承擔全部成本而僅獲得部分收益;當他在職消費時,他得到全部好處卻只承擔部分成本。其結果是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不高,熱衷于追求在職消費。因此,企業的市場價值也就是低于經營者是完全所有者時的市場價值,這兩者之間的差額就是外部股權的代理成本。得出的基本結論是,均衡的企業所有權結構是由股權代理成本和債權代理成本之間的平衡關系來決定的,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是使兩種融資方式的邊際代理成本相等從而總代理成本最小。
(2)信息傳遞理論 在信息條件不對稱下,不同的資本結構,會傳遞有關企業價值的不同信號,內部人選擇合適的資本結構,以增強正面的信號,避免負面的信號。外部投資者根據可能得到的信息參與企業的財務治理。利蘭德和派爾(1977)認為,不僅管理者與投資者之間在企業投資項目收益上存在信息不對稱,而且管理者是風險回避的。他們認為,企業提高其負債率會使經營管理者的股權在企業總股權中所占的比例上升。由于股權資產是風險資產,同時企業經營管理者是風險回避的,持股比例上升,則表明項目的價值越高,從而企業的市場價值越大。羅斯(1977)認為,投資者把具有較高債務水平當成一種高質量的訊號,也即企業舉債表明管理層預期有更好的業績。債務水平越高,同時企業內部人持股比例越高,企業的質量也越高。
(3)共同治理理論 各利益相關者對企業進行的資本投入不僅決定企業收入的分配,而且決定企業控制權的分配。阿洪和博爾頓(1992)提出一種有關財權控制權的資本結構理論。他們認為,如果企業以普通股融資,則投資者擁有剩余控制權;如果企業發行優先股,因其沒有投票權,則經營者擁有剩余控制權,如果企業以發行債券的方式融資,在能夠按期償還債務的前提下,經營者擁有控制權,否則控制權將由經營者轉移給債權人。因此,融資結構的選擇實際上也就是控制權在不同的證券持有人之間分配的選擇問題。哈特(2001)指出,當企業被視為一個不完全契約的集合時,企業為外部融資而發行的金融證券不只是代表對企業現金收益的要求權,還包含著與企業所有權相關的控制權的配置。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西方有關財務治理方面的研究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散見于企業理論和資本結構理論之中。資本結構的契約理論為研究利益相關者財務治理問題提供了一個充分的理論支持,企業的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結構之間的內在聯系,揭示了非對稱信息條件下的股權契約和債權契約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重要影響,反映了所有權的控制和債務的潛在壓力能迫使經營者約束自己的行為,以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2.3 國內研究狀況
財務治理概念是我國學者首先提出,并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財務治理的概念涵義,財務治理的主體和客體,財務治理機制,財務治理的核心——財權的含義和配置等,有關價值與權利相融合的全新的現代財務基本理論日益成熟。如,楊淑娥(2004)認為,公司財務治理是通過財權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從而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財務治理需要從靜態和動態兩個角度理解:靜態理解具體表現在財權配置結構和權利分布狀態上;動態理解具體表現為財權配置中的相互制衡過程和激勵約束機制的形成(契約的設計及再設計)、新的債權人和殷東的加入(新的融資結構的形成和對現有資本結構的調整和改善)、由于擴容和收縮引致的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由于需要適應經營發展使得公司財務集權和分權交替引起的財務治理結構的調整等。因此,公司財務治理是契約不斷協調、不斷沖突,而又不斷耦合、不斷修正的過程。李連華(2002)提出,財權相當于通常所說的財產權或物權,公司財權是由不同層次、不同權能所構成的一個權力結構系統。同時認為,要提高公司治理的效果,應轉變治理理念,由強調治理主體轉向重視治理客體,并提出建立以財權配置為中心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思想并分析了各種財權的配置方式。此外,張敦力(2002)認為,“考察財務治理的對象,不難發現財務治理的目標是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權責利關系,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 以促使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為順利實現企業目標提供基礎。”
2.4 文獻評述
通過分析發現,目前國內關于財務治理的主流說法是以財權為基礎的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的財務治理,而且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和發展,考慮在企業財務治理問題的利益相關者的范圍也一步一步的擴大,但是這種研究并沒有形成一個體系,財務治理體系還不完善。不過,國內的研究成果對進一步研究利益相關者財務治理問題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3 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指標體系構建
3.1 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特殊性分析
城市商業銀行之所以地方政府占據主導地位,是由于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是從城市信用社演變而來的地方性或區域性金融機構。地方政府長期以來在金融領域里基本處于無權狀態,因為中國金融資源是由中央政府控制的,由此城市商業銀行就成為地方最為重要的金融資源,地方政府為此不會輕易讓步。這種特征決定了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3.1.1 地方政府在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的雙重角色
地方政府一方面扮演地方社會經濟管理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又扮演股東身份。兩種身份總是交織在一起,地方政府的影子充斥在城市商業銀行的高管人員推薦、任用和考核過程中,也充斥在存貸款業務活動中。地方政府始終不愿意放棄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控制權,尤其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時,總有本地政府控制企業優先入股的考慮。
3.1.2 城市商業銀行任何分支機構都較一般企業更具備引起全局崩盤的概率
城市商業銀行是內外部信息非常不對稱的企業,加之與地方政府間的復雜關系,使其較其他商業銀行更容易爆發“內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和道德風險。而一旦爆發風險,城市商業銀行受經營特點的限制,不具備其他商業銀行內部消化風險的能力。
3.1.3 與國有銀行不同,城市商業銀行經常左右為難
城市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聽從地方政府號令,另一方面又要接受銀監會的監管,關聯交易、貸款集中度等監管指標總是突破警戒線。在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結構中,處于外部治理中的監管部門與具有雙重身份的地方政府本身既相互依賴又面臨著矛盾。當城商行等金融機構出現了較大問題,危機社會穩定時,政府與銀行監管部門的目標是一致的。而一旦走出困境,地方政府自然就以當地經濟發展為目標,在經濟發展和銀行穩健發展的選擇中,會更偏好于當地經濟發展。
3.1.4 城市商業銀行難以全面滿足金融監管機構對財務治理的要求
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要求兩名獨立董事,兩名監事和相應的信息披露制度,在董事會和監事會中又需要設立相應的專門委員會。而商業城市銀行,特別是地級市商業銀行由于規模較小,難以實現上述要求,即使能夠實現,也基本流于形式。
3.2 基于層次分析法的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指標體系構建
3.2.1 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指標的選取
由于城市商業銀行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我們在對其進行研究時不但有定量分析還將出現大量定性分析。因此在對現有的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評價方法進行比較后,本文選擇層次分析法對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進行研究,并收集了山東省10家城市商業銀行2012年年報相關數據,對山東省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進行相對科學的評價。
本文指標的選取主要反映山東省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結構和財務治理成效兩個方面,具體見表1。
表1 山東省10家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評價體系
目標層A 準則層B 具體準則層C 指標層
財務治理效果體系 治理結構 股權結構 國有股持股比例
法人股持股比例
個人持股比例
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會議出席率
董事會 董事會規模
獨立董事比例
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否分離
經理層 高管持股比例
最近兩年總經理非正常更換次數
治理成效 盈利能力 每股收益
凈資產收益率
安全性 不良貸款率
核心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
流動性 存貸款比率
流動性比率
成長性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凈資產增長率
3.2.2 層次分析法的計算程序及步驟
在計算上表效果體系權重時需要結合山東省10家城市商業銀行的具體情況,此間各個部分的權重需要能夠體現出這10家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實情。通過對城市商業銀行相關資深人員的采訪詢問,查閱相關資料,確定出影響山東省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的組成因素。把能夠影響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的因素按隸屬度分成不同的類別,從而將財務治理效果體系層次化,根據因素相互關聯以及隸屬關系,按不同層次聚集組合,建立出層次結構模型。再根據兩兩因素比較得出量化的判斷矩陣,然后通過矩陣計算出最大特征根,最后通過對最大特征根進行檢驗判斷矩陣是否具有一致性。
對于兩兩比較的判斷矩陣。按Saaty等引用數字1~9及其倒數作為標度對重要性進行程度賦值。
表2 1-9標度含義表
標度 含義
1 表示兩個因素相比,具有相同重要性
3 表示兩個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稍重要
5 表示兩個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明顯重要
7 表示兩個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強烈重要
9 表示兩個因素相比,前者比后者極端重要
2, 4, 6, 8 表示上述相鄰判斷的中間值
1, 1/2, 1/3, …, 1/9 若因素與因素的重要性之比為,那么因素與因素重要性之比為
由于對兩兩成對比較的標準上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統一,這種不統一在一定的范圍內是正常的、合理的,如果這種不統一超過一定的范圍就不能讓人們接受,因此得到的決策將帶來重大的損失。用Matlab軟件計算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根,及其對應的特征向量,并進行一致性檢驗。為進行判斷矩陣的一致性檢驗,需計算一致性指標 ,平均隨機一致性指標。當時,就是一致的情形。又用比值來判斷矩陣在一致性方面是否可以接受。當時,認為成對比較逆對稱矩陣可以接受。上式的是隨機一致性指標,其值如下表所示:
表3 Saaty給出的
1 2 3 4 5 6 7 8 9
0 0 0.58 0.90 1.12 1.24 1.32 1.41 1.45
上表中,當時, ,只是因為1,2階比較判斷矩陣總是一致的。
當時,令,稱為一致性比例。
當時,認為比較判斷矩陣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否則應對矩陣做適當的修正。
為了表示指標體系各層次之間的相對重要性,必須賦予權重。一般用層次分析法(AHP)和德爾斐法確定權重,是一種整理和綜合專家經驗判斷的方法,也是將分散的咨詢意見數量化與集中化的有效途徑,結合相關數據調查,分別確定出股權結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盈利能力,安全性,流動性,成長性等兩兩之間的比例。該比例假設與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目標一致,體現出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各方面能力的水平,以引導城市商業銀行確定自己的發展方向實現盡可能的盈利。同時由于在部分層次中相互對比的指標只有兩項,即的情況,由于此時不會出現一致性不可接受的情況,所以采取直接賦權重的方法。綜上,可建立如下的判斷矩陣。
◆判斷矩陣
假設以一種情況經過成對比較,賦值建立對稱矩陣,得到矩陣:
此時通過了一致性檢驗,同時求得特征向量:
◆判斷矩陣
假設以一種情況經過成對比較,賦值建立對稱矩陣,得到矩陣:
此時通過了一致性檢驗,同時求得特征向量:
◆判斷矩陣
假設以一種情況經過成對比較,賦值建立對稱矩陣,得到矩陣:
此時通過了一致性檢驗,同時求得特征向量:
◆判斷矩陣
假設以一種情況經過成對比較,賦值建立對稱矩陣,得到矩陣:
此時通過了一致性檢驗,同時求得特征向量:
◆判斷矩陣
假設以一種情況經過成對比較,賦值建立對稱矩陣,得到矩陣:
此時通過了一致性檢驗,同時求得特征向量:
3.2.3 指標層的量綱化
由于指標體系涉及到的指標較多,既有定性指標,又有定量指標,各指標間沒有統一的度量標準,有些重要指標由于數值太小可能在綜合指標中所占的比例較小,造成綜合指標失真,難以進行比較。因此需要進行無量綱化處理將所有的指標都轉化為 [0,1] 區間的一個數。通常來說,績效指標主要有兩種類型:效益型(指標值越大越好)和成本型(指標值越小越好)。對兩種不同類型的指標需要采取不同的轉化方法。
①效益型指標的無量綱化處理
(1)
②成本型指標的無量綱化處理
(2)
在上式中,為第個指標的實際值;yjmax,yjmin為第個指標的上限值與下限值。
3.2.4 指標層次及權重
通過上述的計算可得各層對影響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的權重,如下表所示:
表4 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指標權值
一級指標 權值 二級指標 權值 三級指標 權值
治理結構 0.3 股權結構 0.1929 國有股持股比例 0.0214
法人股持股比例 0.1500
個人持股比例 0.0214
股東大會 0.0617 股東大會會議出席率 0.0617
董事會 0.0316 董事會規模 0.0035
獨立董事比例 0.0098
董事長與總經理分離度 0.0184
經理層 0.0165 高管持股比例 0.0099
最近兩年總經理非正常更換次數 0.0066
治理成效 0.7 盈利能力 0.1747 每股收益 0.1048
凈資產收益率 0.0699
安全性 0.11689 不良貸款率 0.0082
核心資本充足率 0.0373
資本充足率 0.0214
流動性 0.11689 存貸款比率 0.0334
流動性比率 0.0334
成長性 0.2917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0.1959
凈資產增長率 0.1959
4結果分析與相關建議
4.1 結果分析
結合無量綱化計算公式以及銀行的具體數值就算出各家銀行得分,如下表所示:
表5 山東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效果評價表
名稱 得分 名稱 得分
萊商銀行 0.8239 德州銀行 0.6516
威海銀行 0.7371 東營銀行 0.6479
日照銀行 0.6975 齊魯銀行 0.6105
齊商銀行 0.6849 濰坊銀行 0.6057
濟寧銀行 0.6805 泰安銀行 0.5828
從表5可知,10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財務治理效果整體較好,平均值為0.6722。其中,萊商銀行以0.8239的得分排在第一位,這于2011年該行獲得全國城市商業銀行“最佳銀行獎”的評價結果相符。威海、日照、齊商、濟寧比較靠前多集中在沿海發達城市和省會周圍經濟較發達的城市,這與當地經濟發展和財務治理水平有關。齊魯銀行作為山東省最大的城市商業銀行在表5中排名靠后,因財務治理水平較差,致使該行發生了震驚全國的票據詐騙案。
通過分析發現,山東省10家城市商業銀行整體財務治理的效果普遍較好,各城市商業銀行的實力比較均衡,經營狀況都不錯。應用層次分析法的模型分析結果與目前山東省城市商業銀行的整體排名情況基本相符,能反映出各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水平的差距。說明用此模型分析較為合理。
4.2 相關建議
4.2.1進一步優化財權結構, 協調好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
合理的財權結構是銀行建立起良好的財務治理結構的關鍵所在。只有具有良好的財權結構,才能夠充分協調好所有者、經營者、以及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責、權、利相關關系。一是減少地方政府干預,優化銀行財權結構。地方政府直接持股過多,就會不自覺地對城市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干預過多,因此就會直接影響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的效果。首先要弱化地方政府的持股比例,這樣有利于改善城市商業銀行的財權結構。因為盡管很嚴密的現代公司制度建立起來以后,仍有可能出現大股東缺位、內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問題。因此,當城市商業銀行完成現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后,地方政府的控制應擇機從城市商業銀行經營決策中逐漸退出。二是適當引入戰略投資者。當這些戰略投資者成為城市商業銀行的第一大股東后,會成為改善城市商業銀行治理水平和風險狀況的一大助力。同時戰略投資者的引進將帶來先進的經營理念,提高城市商業銀行的運行效率,幫助城市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的財務控制及財務監督機制,同時也有利于城市商業銀行分散風險。三是積極吸收民營資本入股。目前,我國民營資本相當充裕,但由于民營資本投資的政策限制過多,致使民營資本相對過剩嚴重。城市商業銀行民營化改革職能吸引民營資本,無疑對其是極大的鼓舞。因此,民營資本投資城市商業銀行已成為城市商業銀行改善財權結構的合理選擇。
4.2.2加強城市商業銀行外部監督
為了建立完善的財務監督機制,城市商業銀行必須重視利益相關者的作用,發揮出出資者監督、管理層監督、上級監管部門監督、市場監督的綜合效用,將各種監督有效統一的加以運用。有效地財務治理監督機制不應僅僅是某一方面約束力量的獨大,不應僅僅關注內部監督的治理效用,而應是監督模式的交叉運用,共同完善,只有內、外部財務監督機制共同作用時,監督機制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功效,因此,城市商業銀行應該重視外部監督的作用,加強上級監管部門監督和市場監督的約束力度。
4.2.3 健全城市商業銀行危機治理機制
面對目前復雜的金融環境,城市商業銀行首先應該未雨綢繆,積極采取有力措施規避各種風險。一旦城市商業銀行出現了財務危機,首先應該認真分析危機產生的原因,然后針對原因找到預防措施,以防同樣的錯誤出現兩次,同時采取財務相機治理,調動出利益相關者參與財務治理的積極性,維護好利益相關者的既得利益。
4.2.4 創新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是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結構的重要保障。經營者擁有公司股權或股票期權是許多公司激勵經營者的重要方法,如果報酬計劃中包括股票期權和經理人員持股,那么報酬計劃就具有充分的激勵作用,進而協調經理人員與股東的利益。從財務治理的角度分析,經理股票期權至少有如下三方面功能。其一,有利于解決目前財務分配行為短期性與財務目標長期性的矛盾;其二,有利于克服經理人員付出與回報的不對稱性從而導致激勵不相容的現象;其三,有利于經理人員目標與企業財務目標的一致性。經理股票期權實質上是對財務分配權的重新分割和瓜分,有利于建立開放式的股權結構,改變剩余索取權的單一歸屬,因而有利于建立人力資源所有者的財務分配制度。
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模式在實踐的過程中還需要不斷的改進,財務治理體系的要素需要不斷完善,財務治理流程有待進一步優化,財務治理機制需要經受外部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的考驗。總之,城市商業銀行財務治理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和成就,但需要在運行中不斷總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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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謝
值此論文完稿之際,謹向支持與關心我的老師和朋友們致以誠摯的謝意!
首先,我要特別感謝我尊敬的指導老師xxx。感謝x老師這一年來對我畢業論文寫作的悉心指導。x老師能從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不厭其煩地仔細為我修改論文、并提出寶貴的建議,作為學生的我,十分感動,而且符老師嚴謹的治學態度,踏實的工作作風讓我深深的欽佩和獲益匪淺。
其次,感謝我的母校—四川農業大學,感謝母校給我提供了一個理論和實踐學習的良好平臺,感謝母校讓我認識了xxx等經濟管理學院優秀的老師和結交了川農優秀的同學,學校的美好時光終將成為我人生的一段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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