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III
Abstract V
緒 論 1
(一) 選題背景 1
(二) 研究目的與意義 1
1. 研究目的 1
2. 研究意義 2
(三) 國內外研究評述 2
1. 國外研究現狀 2
2. 國內研究現狀 3
3. 國內外研究評述 4
(四) 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5
1.研究思路 5
2.研究方法 5
(五) 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創新點 6
1. 研究的主要內容 6
2. 研究的創新點 7
一、 相關概念的界定與理論基礎 8
(一) 相關概念界定 8
1. 合作經濟 8
2. 農業合作經濟 8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 9
(二) 理論基礎 9
1.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農業合作經濟思想 9
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 11
3.西方的農業合作經濟理論 12
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 14
(一) 農業合作經濟再起步階段(1978-1992) 14
(二) 農業合作經濟穩步發展階段(1993-2002) 15
(三) 農業合作經濟加速發展階段(2003—2012) 16
(四) 農業合作經濟創新發展階段(2013—至今) 16
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基本經驗 18
(一) 堅持黨的領導與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 18
(二) 尊重農民意愿和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18
(三) 循序漸進推進農業合作經濟 19
(四) 堅持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20
(五) 因地制宜發展多種農業合作經濟方式 21
四、 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與制約因素 23
(一) 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23
1.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引領效果還需增強 23
2.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動力還需增強 23
3.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還需完善 24
4.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用還需突出 25
5.政府的政策扶持還需調整 26
(二) 當前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因素分析 26
1. 數據來源 26
2. 指標選擇 27
3. 模型建立 28
4. 回歸結果及分析 29
五、 新發展階段推進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有效路徑 32
(一) 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引領 32
(二) 激發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內生動力 32
(三)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33
(四) 深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配套機制改革 34
(五) 提升政府的政策支持能力 34
結 論 36
VIII
參考文獻 37
附 錄 43
表 1 2015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情況 43
表 2 2016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情況 44
表 3 2017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情況 45
表 4 2018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情況 46
表 5 2019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情況 47
表 6 2020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情況 48
后 記(含致謝) 49
攻讀學位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單 50
(一) 選題背景
農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同時農業也是一個戰略性產業,農業生產經營方式隨 著生產力的發展不斷發生變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發展取得巨大進步。根據《2021 年中國農村統計年鑒》, 2020 年我國農業總產值為 68769.7 億元,這顯示了我國農業大 國的地位。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成熟,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農業生產的局限逐漸 顯露:一是小農戶力量薄弱,難以抵御自然災害;二是抵御風險能力弱,在市場競爭中 處于弱勢地位;三是粗放的生產模式滿足不了現代農業的要求;四是農業勞動力得不到 充分解放,城鄉差距、貧富差距有進一步拉大的風險。在城鄉融合發展與農業農村現代 化的歷史進程中,更需要大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發展農業合作經濟能夠有效促使農業生產效率不斷提高。 在農業農村深入改革的過程中,黨和國家反復強調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的重要作用。黨的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指出“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 經營”[1]。我國已經步入新發展階段,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全面鄉村振興、實現農 業現代化,需要深入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 合作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總結基本經驗、尋找新發展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 經濟發展的有效路徑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
(二) 研究目的與意義
1. 研究目的
第一,梳理歷程、總結經驗。通過梳理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在農業合作經濟領域 頒布的重要文件,結合不同歷史階段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實踐,研究我國農業合作經 濟發展的歷史進程和歷史邏輯。
第二,認清當前問題,分析制約因素。把統計年鑒與調研成果相結合進行發展現狀 研究,找出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當前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經 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找尋新發展階段下的有效路徑。以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經濟思想和中國特色 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為指導,與總結的基本經驗、存在的問題和制約因素有機結
合,對癥下藥,找尋新發展階段推進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有效路徑。
2. 研究意義
(1) 理論意義 第一,能夠為豐富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經濟思想做出一定的理論貢獻,推動其創新 發展;第二,本文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歷史進程、基本經驗和新發展階 段下存在問題、有效路徑的系統性研究,能夠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
(2) 現實意義 第一,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基本歷程與經驗總結的研究,為新發 展階段持續推進農業合作經濟深入發展提供經驗借鑒。第二,對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 發展的突出問題與制約因素進行研究,找尋新發展階段深入推進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有 效路徑,對新發展階段持續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縮小城鄉差距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三) 國內外研究評述
1.國外研究現狀
第一,關于某一國家農業合作經濟的研究。西方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歷史悠久,現有 文獻中有對許多發達國家的綜合性研究,如加拿大[2]、意大利[3]等,這些研究注重對其 發展歷程進行陳述和經驗的總結,旨在為其他國家起到示范作用。此外,對發展中國家 和重點農業區農業合作經濟的研究也日益豐富,如尼加拉瓜[4]、烏克蘭[5]、越南湄公河 三角洲地區[6]等。這些研究主要關注該地區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現狀、困境和解決措施。
第二,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相關問題的研究。Richard J. Sexton (1986)通過構建 博弈論模型研究了合作社中成員的行為[7]。Robin Cross、Steven Buccola (2004)認為在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必須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結構進行優化,并對此提出了一些建議[8]。 Konstantinos Giannakas、Murray Fulton(2005)建立了一個異質性生產者的序貫博弈模 型,考察了農業部門合作參與的市場效應和福利效應,結果表明合作社的存在可以提高 創新的到達率,同時降低農業投入的價格[9]。Juan Sesmeroet al(2016)分析了農業合作 經濟組織中投資周期和搭便車現象,指出不同成員的投資周期和短期投資沒有必然關系, 且搭便車現象并不普遍[10]。
第三,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研究。有關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研究可追溯 至上世紀中葉,研究對象是延安解放區[11]; Barnett (1953)研究了我國上世紀50年代 的農業合作化運動,他認為互助組能夠有效整合勞動資源,為當時經濟的平穩發展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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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巨大的貢獻【I2】; Yang D.、Liu Z. (2012)則研究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業專業化的
問題[13]。Zhu Ling、Mark Selden (2019)論述了影響農業合作社發展的政治、經濟和社 會因素[14]。
2.國內研究現狀
第一,關于改革開放以來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歷程的研究。一是兩階段論。張千友、 蔣和勝等(2019)根據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度和政府角色的變化,將歷程分為了改革 初期政府主導與改革深化期政府扶持兩大階段[15]。二是四階段論。沈紅梅、霍有光(2014) 研究了不同領導集體領導下的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四個階段[16]。劉婷婷、周力等(2020) 把農業合作經濟發展與時代特征相結合,分為萌芽、起步、快速發展、調整優化四個階 段[17]。
第二,關于改革開放以來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基本經驗的研究。一是黨的領導的視角。 蔣淑晴(2021)側重理論邏輯,從傳統農業合作向新型農業合作轉變的過程中歸納了黨 領導農業合作經濟的重要作用[18]。畢美家(2021)以歷史邏輯為主線,總結出了在黨的 領導下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應堅持的基本方針[19]。二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視角。劉 利(2014)指出實現農業合作經濟的歷史超越必須遵循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20]。康乃馨
(2020)將人民公社化到多種農業合作經濟形式的轉化看成是 “否定之否定”的過程[21]。
三是國內外比較的視角。鄭良芳(2014)從墨西哥、法國、新加坡等國家制定的農業合
作經濟政策及其成效中總結出了能為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所用的國際經驗[22]。侯為民 (2015)從國內外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兩種不同路徑出發,分析了我國發展農業合作經 濟所必須堅持的前提[23]。四是從典型案例中總結基本經驗。劉同山、崔紅志等(2019) 認為發展農業合作經濟要借鑒“鳳陽”經驗,發揮農民的重要作用[24]。
第三,關于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存在問題的研究。一是對各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研 究。楊皓翔(2013)對其內部管理問題進行了研究,認為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缺乏民 主性[25]。張益豐、陳瑩鈺等(2016)認為鄉村精英的大量流失造成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 展乏力[26]。吳翔宇、丁云龍(2019)指出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缺乏可持續的制度保障[27]。 二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困境。仝志輝(2016)認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最大的 問題在于“部門化”嚴重[28]。殷秀萍、王洋等(2020)認為農戶與農業社會服務主體之間 的聯系不緊密[29]。三是政府作用發揮效果不足。孫連錚、韓淑梅(2016)指出在農業合 作經濟發展中我國政府的角色是參與者,這造成行政干預過多,農業合作經濟缺乏一定
的活力[30]。
第四,關于新時代推進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有效路徑的研究。一是促進農業合作經濟 組織的發展。姚淑瓊、強俊宏(2019)強調要優化利益分配機制,協調農業合作經濟組 織與個人利益,打破“能人帶頭”導致“少數獨大”的困局,充分保障農民權益[31]。蘆千文、 苑鵬(2021)認為要通過解決組織化本身的難題,如合作形式的選擇要尊重實際,來掃 除農民在農業合作經濟發展中所遇到的組織障礙[32]。汪來喜(2013)從資金支持方面出 發,認為要創新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金融支持模式,發揮農村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與 農業保險的組合優勢[33]。二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高湘媛、高煒(2015)認為要從多 方面創新服務形式[34]。李全海(2017)指出要進一步強化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鄉鎮 農技站等多元主體的服務職能[35]。三是如何發揮政府的作用。張毅(2013)提倡把政府 支持與市場化運營結合起來,提高合作效率[36]。陶冶、王任等(2021)站在制度經濟學 的角度,指出需要政府探索具有普適性的新的實施機制[37]。四是強調堅持農村土地集體 所有制。于金富(2017)認為要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基礎上大力發展股份合作農場[38]。
3.國內外研究評述
國外的研究主要是立足西方經濟學的研究范式,通過建立經濟模型和定量分析的方 法,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如農業合作社、農業經營企業進行數理分析。同時 多是進行案例分析,對其發展理論的研究深度還需增強。此外,由于缺少實地調研,國 外學者對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新時代以來中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研究較少。對于國外 學者的相關研究,需要辯證看待,對其正確的認識要深入思考,不準確的認識要進行批 判,尤其是要認清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屬性。
國內學者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相關研究已經有四十多年的歷史,研 究視角多樣、成果頗多,涉及農業合作經濟發展中的各個方面。但是現有的研究還存在 一定的不足與需要深化的方面。首先,需要加強對改革開放以來農業合作經濟的綜合性 研究。對其歷史進程、基本經驗、存在問題與實現路徑進行協同分析。其次,需要加強 改革開放以來農業合作經濟宏觀層面和整體研究。現有研究多聚焦以合作社為代表的農 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微觀主體,或者是把視角放在某一具體區域。 最后,需要增強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經濟思想的指導作用。研究需要更加系統地總結中 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杜絕照搬照抄國外的農業合作經濟理論與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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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1. 研究思路
以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經濟思想為指導,立足中國農業經濟發展的具體實際,通過 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基本理論、歷史進程、基本經驗、面臨新境況進行研究,探索新 發展階段我國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的有效路徑。實現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發展農業合作經 濟的理論邏輯、歷史邏輯、實踐邏輯的有機統一。
圖 1 技術路線圖
2. 研究方法
( 1) 文獻研究法
依托中國共產黨思想理論資源數據庫,查閱了大量經典著作和中央政策文件,對國 內外農業合作經濟的基本理論有了清晰認識,明晰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 發展歷程,更好把握了文章的理論邏輯。
(2) 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方法
以歷史為依據,考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在不同歷史階段下的實際發展
情況。科學評判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在不同歷史時期下的發展,并從中總結 基本經驗,指導新發展階段下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深入發展。
( 3) 實證分析法
基于 2015—2020 年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相關統計數據,構建計量模型,對全 國 30 個省(市、區)的數據進行處理。根據回歸結果,分析全國以及東部、中部、西部 這三大經濟區域與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相關的要素,從數理上找出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經濟 發展的主要因素并分析其作用機理,為找尋新發展階段推進農業合作經濟深入發展的有 效路徑提供建設性意見。
( 4) 調查研究法
走訪了河北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現代農業示范園區,通過采訪村民和主要負責人、 與駐村第一書記舉行座談會等方式,實地調研了河北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更 加直觀地感受到了農業合作經濟存在的現實問題。
(五)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創新點
1.研究的主要內容
第一章是相關概念的界定和理論基礎。從一般到特殊,界定了與本文研究相關的三 個概念,明晰了本文的研究對象。同時對農業合作經濟思想進行了梳理,包括馬克思主 義經典作家的農業合作經濟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以及西方農業合 作經濟理論。
第二章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以黨的政策為主線,將 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歷程與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相結合,把歷史進程分為了四 大階段,再起步階段(1978—1992)、穩步發展階段(1993—2002)、加速發展階段(2003— 2012)、創新發展階段(2013—至今)。這部分著重分析了在不同歷史時期我國所實施的 農業合作經濟政策及其成效,把握歷史邏輯。
第三章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的基本經驗。總結自改革開放以來我 國在發展農業合作經濟實踐過程中積累的基本經驗,為后文制約因素和發展路徑的寫作 打基礎。
第四章是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與制約因素。這一章共有兩部 分,分別是在歸納和演繹的方法論指導下進行的。第一部分對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 展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進行研究;第二部分對當前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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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進行實證分析,選取2015—2020年的統計數據,借助Stata分析工具,通過分析模
型的回歸結果找尋當前主要的制約因素及其作用機理。
第五章是新發展階段推進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有效路徑。本章依據前幾章所梳 理的實踐歷程、基本經驗、突出問題和制約因素,探究新發展階段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 展的有效路徑。
2.研究的創新點
( 1 ) 研究方法的創新
運用馬克思主義整體研究方法從整體上進行把握,將理論邏輯、歷史邏輯、實踐邏 輯相結合,系統分析了發展歷程、基本經驗、突出問題與制約因素,探究了新發展階段 的有效路徑,研究更完整、更具一貫性。
(2) 學術觀點的創新
第一,強調探索新發展階段下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現實路徑要以馬克思主義農業合 作經濟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為指導。第二,黨的領導對新發展階 段下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具有首要作用,要繼續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 第三,農民是農業合作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參與主體,要尊重農民的意愿和經濟權利。
相關概念的界定與理論基礎
(一) 相關概念界定
1. 合作經濟
合作經濟是社會生產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政治經濟學辭典》將合 作經濟定義為“勞動群眾為改變生活條件或生產條件而聯合建立的一種經濟組織”[39]。我 國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合作經濟的具體概念做出了多種解釋。一種角度是直接分析了合作 經濟的性質,有的學者認為合作經濟是勞動的聯合[40];還有學者將其視為一種約定共贏 的勞動組合形式[41]。另一種是從進行合作的原因的角度對合作經濟進行闡釋,有學者指 出勞動者聯合的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益和更好地為自身服務[42];也有學者認為其目的是擺 脫剝削[43]。
綜合以上,可將合作經濟理解為勞動群眾(兩個以上)為了改變現狀,在遵循民主、 平等、自愿原則的前提下,約定在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上進行聯合協作,在生產上聯合 經營,獲取更大收益的一種經濟形式。具體來說,其主要有三大內容。一是合作經濟的 本質。合作經濟是在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成熟中而不斷發展的,其本質是勞動 者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聯合運營的一種方式,其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制度屬性。二是合 作經濟的組織原則。在合作經濟的組織運行中,自愿原則是首要原則。它具體表現為各 類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可以自由進入和退出,并不會受到強制和命令。三是合作經濟可 以呈現在生產生活的多個領域。縱觀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史,合作經濟存在于生產、消 費、金融等多領域,這些領域的合作經濟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又呈現出不同的形式。
2. 農業合作經濟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興起和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農業專業化程度不斷增強,農業 合作經濟逐漸發展起來,它普遍存在于農業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辭海》對農業合作的 定義是“農民在生產經營中,為某一共同目標資源進行的聯合”[44]。我國學者對農業合作 經濟做了相關解釋,有學者認為農業合作經濟是各生產經營單位為獲得共同的經濟利益 而自愿聯合起來進行農業生產的一種經濟形式[45]。還有學者將農業合作經濟放在農村經 濟體系下進行研究,指出農業合作經濟側重產業合作,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的一種形式 [46]。還有學者認為農業合作經濟是行業經濟,包含在農村合作經濟范圍中[47]。
綜合以上,農業合作經濟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勞動者或生產經營主體,為了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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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經濟利益而自愿在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聯合的一種經濟組織方式。具體而言, 其內涵可分為三大內容。一是在組織結構上,分層次自愿聯合、平等互利、民主管理。 二是在產權結構上,保障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勞動者或生產經營主體的獨立財產所有權。 農業合作主體通過聯合經營或者股權合作,來獲取農業生產經營的更大效益,并實現了 生產經營收益的共享。三是在組織原則上,遵照自愿互利原則,賦予參加農業合作經濟 組織的勞動者或生產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意愿的表達權,增強了農業生產經營決策的民 主性。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堅持以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經濟思想為指導,從我國的 實際出發,不斷探索實現方式,創造性發展了從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人民公社到 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中國特色的農業合 作經濟的實現方式。筆者查閱資料,發現直接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下典型 定義的相關文獻較少。有學者認為新型農業合作經濟是一種堅持生產資料所有權不變、 出入自愿、以盈利為目的的分工合作經營活動[48]。也有學者認為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業合 作經濟是以家庭經營為前提,以促進農業家庭經營高質量發展為根本的一種農業合作經 濟制度[49]。
綜合以上,本文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是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的基礎上,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為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而自愿在 農業生產經營的各環節進行聯合的一種農業經濟組織方式。具體來看:一是本質特征。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保留了各經營主體的主體地位。農業生產經營的各主體 通過組織多種農業生產聯合的形式,增加了彼此共同的經濟利益。二是發展前提。堅持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從根本上保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的社會主義性質,保 證了農民在農業合作經濟中的主體地位。三是分配方式。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農戶和各 類生產經營主體堅守了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同時通過 農村土地經營權、資金、技術、生產設備等生產資料的聯合經營使用,按照生產要素出 資比例獲取相應的生產經營收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存在多種分配方式, 提高了農業合作經濟的生產經營效率。
(二) 理論基礎
1.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農業合作經濟思想
第一,農業合作是挽救小農衰亡命運的唯一途徑。農業合作不僅能提高生產效率、 擺脫小農生產的弱質性,還能夠保全小農的財產,增強小農抵抗資本主義的能力。為滿 足資本集聚的需要,大規模的土地占有和資本主義大農業將成為歷史趨勢。但是小農生 產以自給自足為目標,排斥社會資本的積累和社會化的生產協作。因此,如果小農仍然 堅持依靠自己少量的生產資料在小塊土地上進行分散生產,那么最終會被資本主義從自 己的土地上驅逐出去,生產命脈從此被割斷,小農將會破產,最終走向衰亡。馬克思、 恩格斯等由此認為,小農只有通過合作,“進行大規模生產,重新提高勞動生產率,獲得 價格優勢”[50],才能挽救自己的衰亡命運。因此,在小農經濟占優勢的國家,應采用農業 合作生產這一社會主義經濟形式,將小農業生產者聯合起來,用農業合作取代小農個體 生產,通過農業合作社將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資料組織起來,幫助小農改變弱勢地位, 擺脫衰亡命運。
第二,農業合作是向完全的共產主義過渡的中間環節。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的主旨并 不僅是改造小農,而是希望借助合作社將農民組織起來,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最 終實現完全的共產主義。1886 年,恩格爾在給倍倍爾的信中寫道:“要通過采取大規模 的合作生產作為向完全的共產主義過渡的中間環節”[51]。農業合作是走向完全的共產主 義農業的中介和橋梁。它能夠有計劃有組織地調節全社會生產,擺脫資本主義生產的周 期性經濟波動。在農業合作經濟中,勞動者不再從屬于資本,而可以共同使用生產資料、 參與管理、共享成果。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農業合作有初級和高級兩個階段。在第一個 階段,要承認農民的小塊土地占有權,讓農民明白發展農業合作經濟并不是要剝奪他們 的土地,而是為了幫助他們擺脫資本剝削。通過第一階段的合作,農業生產力水平能夠 實現大幅提高,此時完全公有的農業合作將成為可能。列寧指出:“合作制政策一旦獲得 成功,就會使我們把小經濟發展起來,并使小經濟比較容易在相當期間內,在自愿聯合 的基礎上過渡到大生產”[52]。只有通過農業合作經濟,才能在生產力沒有高度發達的情 況下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關系,帶動農業生產力的逐步發展,以走向完 全的共產主義的農業經濟。
第三,堅持自愿、示范與國家幫助相結合的原則。雖然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 小農消失是必然的,但在這一過程中如果采用暴力的方式,違背小農意愿,強制變革農 村的生產關系,會引起農民的強烈反抗,這與資本主義的“驅逐”沒有什么區別。馬克思、 恩格斯、列寧等人指出在發展農業合作經濟過程中,要堅持小農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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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小農意愿,以一種和平的方式引導他們參加到農業合作經濟中來。只有小農自愿加入, 才能較快解決其現實生產問題,才能平穩實現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在爭取小農加入農 業合作經濟的過程中,要有耐心,如果他們一時不想加入,要尊重其意愿,給他們時間 考慮。同時在引導他們加入的過程中,可以采取典型示范的方式,這會“說服最后一些可 能仍在反抗著的小塊土地農民看到而且也許還有某些大農相信大規模合作企業的優越 性”[53]。這能讓廣大農民更加直觀地認識到發展大規模的農業合作經濟是為了幫助他們 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馬克思認為小農存在弱質性, “合作運動必須依靠全國的財力”[54], 國家要向小農提供資金等幫助,切實解決小農在農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難題,使其更加 積極主動地參與到農業合作運動中來。
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
第一,發展農業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農業合作“是在家 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實現農業規模經營和引導農民進入市場的有效途徑”[55]。1992年,建 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想法被提出,我國對農產品市場化、商品化、專業 化水平的要求逐漸提高。但我國農業生產多以家庭為單位,其進行擴大再生產的能力有 限,農產品的商品化程度不高,不能充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對農產品的數量需求和質 量要求。為此,農戶家庭生產必須與各種形式的農業合作經濟相結合。通過發展農業合 作經濟,能夠實現農業內部的二次分工。現代農業生產日益呈現為更為復雜的生產過程, 很大一部分農業生產過程處于農戶家庭經營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掌控之外。農戶和各類 農業生產經營的主體為了在市場經濟中完成自己的生產任務必須聯合起來,發展農業合 作經濟,將市場關系內部化。
第二,發展農業合作經濟是增加農民收入的現實要求。發展農業合作經濟能夠增強 農民的市場競爭力,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增加農戶生產經營收益,縮小城鄉差距。“農民 專業合作社是帶動農戶增加收入、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組織形式”[56]。其穩定的內部合 作關系、有效的利益聯結機制以及合理的風險防范機制能夠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和增加農 民收入。農業合作經濟具有帶貧益貧的長效機制,能夠通過引導更多的貧困農戶和一般 農戶加入進來并為其提供有效幫助,提高貧困農戶與一般農戶的生產能力,增加他們的 農業經營性收入。比如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起來的“保底+分紅”的分配機制,保證 了加入農業合作社的農戶在獲得比較穩定收入的基礎上,還能按照比例享受到合作社的 盈余分紅,強化了農業合作社與入社農戶的利益聯結。在新時代,我們倡導用共建共享
共管的方式來發展農業合作經濟,在各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中,成員共擔風險、共享收 益,能夠提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運營效率,促使融入農業合作經濟的農戶共同增加收 益。
第三,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的基本組織原則是自愿互利。在改革開 放之初,我國就強調要“按照自愿互利原則和商品經濟要求,積極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 制”[57]。在進行農業合作的實踐中,要以自愿為前提,保障參加農業合作經濟的各主體 的合法權益、引導他們積極進行農業合作,發展新型農業合作經濟。通過建構不同的農 業合作經濟形式,能夠實現不同程度的合作經營,所以在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的過程中, 要充分尊重廣大經營主體的意愿,鼓勵他們多試、多看,多學習,同時“要鼓勵發展、大 力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58]。互利原則是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主要原則。合作是自利 和互利的統一,堅持互利原則能使各類經營主體在各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追求自身 利益發展的同時,兼顧到其他主體的利益,從而實現各類主體互利共贏,推動農業合作 經濟的穩定持續發展。
3. 西方的農業合作經濟理論
第一,農業合作經濟是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產物。西方的農業合作經濟理論主要是 在產業合作社實踐過程中不斷發展創新的,根植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西方發展的農業 合作經濟是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進行勞動的聯合、資本的聯合的一種經濟組織方式,以私 有財產為基礎,不改變土地等生產要素的私有性質,適應了農業生產社會化、農產品商 品化的需求。進行農業合作是為了最大限度的增進農業生產者的經營收益。處于西方農 業合作經濟體系下的合作經濟組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它既是一種具有合作經濟性 質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方式,也是資本主義企業制度的一個部分。擴大了的農業生產規 模主要是用以滿足城市大工業的需求,為農業合作經濟提供生產服務的組織和企業也控 制在私人資本家手中。西方農業合作經濟理論認為農業合作經濟受財富約束較大,只能 在人力資本占優勢的特殊領域中占據經濟優勢,并不能發展成一種普遍的經濟組織形式。
第二,農業合作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形成規模經濟。在西方,分散的小農戶和城市商 業銀行均面臨較大的搜尋成本和信息成本。由于小農比較分散,對他們進行背景調查需 要付出較高的信息成本,這導致貸款成本過高超出小農的承受范圍,小農難以獲得足夠 的配給資金,滿足不了生產的需要。因此同一區域的小農試圖通過發展農業合作經濟, 形成一個整體,這樣做能為農業生產經營爭取到足夠資金,幫助農戶擺脫高利貸者的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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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降低交易成本,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作為農戶聯合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還具有規 模經濟的優勢。農業合作經濟把各種生產要素集中在組織內部,避免了農戶個人直接在 市場上與壟斷力量進行競爭,增強了農業生產經營的效率。規模越大的農業合作經濟組 織,其內部分工越詳細,使得長期平均總成本隨產量的增加呈現下降的趨勢。因此農業 合作經營是一種更加經濟的生產方式。
第三,提出了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的基本原則。 “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的管理民主、 交易公平、利潤分享原則深刻影響了西方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國際合作社聯盟在對“羅 虛代爾原則”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形成了當代西方農業合作社發展所需遵循的六大基本 原則。一是自愿原則,強調農業合作是農民的自救行為,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決定 是否參加和退出。二是民主管理,組織內部事務需要經過成員的討論,政府等外部主體 不得干涉;同時設立監督機制來監督各成員行為,形成權力約束。三是限制股金分紅, 以防止窮富對立。四是盈余按購買額進行分配,這能對成員進行有效激勵。五是重視教 育培訓,主要是為了解決農業合作經濟的人才問題。六是促進國內國際合作,這能實現 農業生產、資產的國際化流動。
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
(一) 農業合作經濟再起步階段(1978-1992)
改革開放初期,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動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再起步。農業合作 的推行方式從國家自上而下為主逐漸演變為農民自下而上為主,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逐 漸走向了新的軌道。1990年農業總產值達 7662.09 億元,每一農業勞動力所創造的農業 產值較1985 年增加99.86%[59]。這一階段農業生產力大大提高的背后離不開農業合作經 濟的創造性發展。
1979 年,十一屆四中全會上指出允許聯產計酬、發放超產獎勵。這是農村基本經營 制度的變革,是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重大創新,擴大了農業生產基層單位的經營自主權, 在農業生產中按勞分配的原則得到了新的體現,生產隊與生產大隊的農業生產積極性被 調動起來。1981 年,國家農委《關于積極發展農村多種經營的報告》中指出要將社隊聯 合經營與家庭自留地種植相結合,“允許農戶經營自留地”[60],進行專業承包。此后,黨 和國家不斷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支持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1983 年中央一號文件 要求通過建立和健全承包合同制來處理好“統”、“分”關系,支持專業戶的多樣聯合。1985 年中央一號文件指明農業合作制度的特征是聯產承包責任制,發展農業合作經濟能夠實 現多種農業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同年,“第七個五年計劃”強調要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 聯合經營,以實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進一步完善。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背景下, 國家還積極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細化農業合作經濟中的分工協作,提高農業生產 經營效率。1986 年中央明確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含義、內容、形式,指出其發展原 則是農民自愿、量力而行和有償服務,要求各級政府“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協調制度”[61], 提高農業分工的專業化程度。1991 年,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上提出要將雙層經營體制作 為一項基本制度長期穩定下來,并以此為基礎,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支持農戶自辦、 聯辦的各種服務組織”[62]。在政策支持下,安徽的部分農機手率先進行聯合,在播種和收 割環節為農戶提供服務。雖然當時農機手聯合建立的組織只是小部分人的松散聯合,并 沒有形成規范化、體系化的運營模式,但這為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指明了道路,農業社 會化服務體系逐漸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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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農業合作經濟穩步發展階段(1993-2002)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不斷推進,農產品結構性過剩,買方市場出現, 農民面臨著提高農產品的產量和品質的現實要求。而且在這一階段,平均每畝農產品總 生產成本逐年增長,1995年較 1991年上漲了 83.21%。農資價格的高漲、經營成本的上 升凸顯了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經營的農民參與市場競爭能力的不足和劣勢地位。為應 對市場挑戰和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農民尋求合作的主動性增強,各類農業合作經濟組 織出現。
1993 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要求將完善統一經營的服務功能與延長土地承包期 結合起來,允許土地轉讓,以適應現代農業規模經營的需要。同年,《九十年代中國農業 發展綱要》指出要切實滿足農民的農業生產經營需要,調動社會多方力量,健全和發展 以農民聯合組織為基礎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并確立了“到20 世紀末建成多經濟成份、多 形式、多層次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目標”[63]。這一目標迎合了當時我國農業合作經濟 規模化、專業化發展的需要。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十多年的發展,農民有了一定的經營自 主權,農業經營活動呈現出多種形式,客觀上要求提高土地要素的配置效率。1995 年, 農業部強調要強化農業承包合同管理,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業生產經營的規模 化推動了農業協作和分工細化,催生了很多以提供農機設備、技術咨詢、金融支持服務 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1995 年,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上提出要大力發展連接農戶 與市場的中介組織,增強農業服務體系的專業化、現代化,實現農業合作經濟聯合形式 的多樣化。同年,國家還鼓勵參與農業經營活動的各主體大膽突破鄉村界限,組建跨區 域的農產品流通領域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1998 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我國發展的 多種農業合作和聯合組織的本質是集體經濟,堅持了社會主義。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 農民的思想,為創新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方式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時還要求各級政府積 極扶持股份合作制,創新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新形式。2001 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 (2001-2010 年)》中提出要大力發展“公司+農戶+訂單農業”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方式,推 動了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方式的創新。2002 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增加農業科技 投入,打造“科技+公司+農戶”模式,再次豐富了農業產業化的具體內容。在國家發展農 業合作經濟的新政策引導下,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內涵和外延均得到了豐富,實現穩步 發展。
(三) 農業合作經濟加速發展階段(2003—2012)
在這一時期,我國農業合作經濟面臨著國內外環境的變化。在國際環境方面,經濟 全球化趨勢加強,我國農業發展面臨機遇和挑戰。在國內環境方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市場經濟體制趨于成熟,我國農村一二三產業開始出現融合趨勢,農業合作經濟由生產 環節逐漸延伸到加工、銷售等各個方面。這些都客觀上推動我國的農業合作經濟加速向 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的更深處發展。
2003 年,中央提出發展各類新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遵循民辦、民管、民 受益的原則”[64],尊重農民意愿。2006 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在設立條件、入股形式等方面做出要求,規范了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立和發展。該法 的頒布,第一次從法律上肯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主體地位,激發了農民參與農業 合作經濟的熱情,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里程碑事件。此后,各類農 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逐漸規范化,中介作用加強,形成了“企業+組織+農戶”的模式。龍 頭企業為農戶的聯合發展注入了資金、技術等要素,同時也加強了企業自身實力。2007 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這為農 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更加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支撐。根據中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的 統計,到 2007 年底能夠給農民提供專業技術支持的協會達到 13.3 萬個,覆蓋了全國絕 大范圍。2008 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上指明“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 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65],建設覆蓋農業生產經營全過 程的社會化服務體系。2012 年中央決策部署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這些政策安排 都表明黨和國家大力支持農業合作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加速發展,為農業 合作經濟邁入下一階段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 農業合作經濟創新發展階段(2013—至今)
2013 年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統籌城鄉發展取得了重大的成效,但 仍需大力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在這一階段,仍然存在大量農村勞動 力單向流入城鎮和非農產業的現象,部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行農業生產的意愿不強、 能力不足,農業生產經營小規模化、兼業化,甚至出現撂荒現象,在一些地區問題仍然 很突出。解決“誰來種地”、“怎樣種地”的問題成為深化農村經濟改革所要解決的首要問 題。在這一階段,我國積極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加強了農業領域的縱向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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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向綜合化聯合,為農業合作經濟的創新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2013 年,土地確權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展開,為土地流轉的合法化和規范化提供了幫 助,也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發展提供了基礎性制度保障。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深 入發展,土地經營權加快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在這一階段,黨和國家政策的實施 有力地帶動了農業合作經濟邁上新的臺階。2014 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推動土地經營 權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同時還從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具體實際出發,指出要 “推進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66],鼓勵農業合作社在跨區域、跨領域合作上向更 深處發展;在全國范圍內組建農業合作社聯合社、大型綜合性農產品企業,加強農業合 作的協同性、整體性,進一步發揮農業協作生產、規模經營的有效作用。2015 年中央一 號文件中提到要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形式,使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戶能夠根據自身 需求選擇合適的農業服務,吸引更多勞動者參與到農業合作經濟中來。2016 年,農業生 產托管率達 12.2%,服務農戶 0.37 億人[67]。2018 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新型農業經 營主體對小農戶具有重要的帶動和扶持作用,能夠幫助引導小農戶更好地與市場進行對 接,增強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動能。2020 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突出家庭農場和合作社在 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的作用,帶領農民探索多種形式的聯合經營,補齊農業短板。2020 年底,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總面積達5.32億畝,約占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的 34%,其中 流轉入專業合作社 1.14 億畝[68]。土地流轉規模的擴大,提高了農村耕地的利用效率,促 進了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
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基本經驗
(一) 堅持黨的領導與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
堅持黨的領導是農村經濟建設的根本保證,農村基層黨組織是農業合作經濟持續健 康發展的中流砥柱,是帶領農民脫貧致富的關鍵力量。改革開放以來農業合作經濟的實 踐中,農村基層黨組織扎根基層,發揮了橋梁和紐帶的作用,將黨中央和農戶緊密聯系 在一起。
在農業合作經濟的再起步階段,農村主要依靠農業生產來發展經濟,城鄉生產要素 流動程度低,城鄉分離程度仍然較高。在這一背景下,根據 1983 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指 示,在黨的領導下農村逐步開展政社分設工作,設置地域性合作經濟組織[69],將行政組 織與經濟組織分化開來,以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領農民實踐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鞏固農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統一經營職能,為發展農業合作經濟強化了政治保證。在穩步發展階 段,在黨的領導下農村依托基層黨組織,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 化。同時黨和國家認真分析了“推”、“引”、“幫”的不同效果,要求鄉鎮黨委落實相關責 任,大力幫扶村級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70]。按照民主管理原則,規范農業合作經濟 組織的管理體制,調動了組織成員的合作積極性。在加速發展階段,在黨的領導下農村 基層黨組織帶領廣大農民,積極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探索推動農業合作社的發展。 村兩委鼓勵早期建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改組,支持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折價為投資額入股 到合作社。部分地區的農村基層黨組織進行重新組合,農村資產更多集中,加速提高了 農村資源的配置效率。在創新發展階段,在黨的領導下基層黨組織利用黨建引領強社, 打造出“合作經濟組織+村級黨組織+農戶”一體發展模式。在黨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農村黨 組織書記負責制,把基層黨建工作融入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有效推動基層黨組織的 政治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實現了基層黨建和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互利共贏。
(二) 尊重農民意愿和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農民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首要群體,堅持農民主體地位是我們黨領導農業合作經 濟建設的根本準則,也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的根本立場。農民是農業生產經 營的主體,對農村經濟的實際情況更了解,更有發言權。農民的實踐經驗豐富,能夠根 據農業生產的具體情況主動調整農業生產經營形式,通過合作生產能夠提高整體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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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平,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權,是農業合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的重要前提。
在農業合作經濟的再起步階段,黨和國家正視農民合理訴求,尊重農民意愿,對農 業生產關系進行重大調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出現并不斷完善,實現了由主導性合作 到引導性合作的轉變。在穩步發展階段,鼓勵農民突破地區限制、創造和參加不同形式 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充分發揮了農民的主體創造性。黨和政府在這一階段還不斷完善 承包經營權產權制度,將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調整為三十年,建立健全了農民集體享有 土地所有權、農戶享有承包權的兩權分離的承包制度。在第二輪土地承包中,健全家庭 經營責任制,有利于農民產生穩定預期和激勵效應,自發自愿地加大對農業生產的要素 投入,再次激發了農業生產的活力。在加速發展階段,國家鼓勵有知識、懂技術的鄉村 能人,通過組建科學技術協會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揮主觀能動性。“社會化服務組 織+農戶”模式聯結了農民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利益,農業合作生產的社會化服務水平 不斷提高,農業經營的集約效益明顯。而且 2006 年中央宣布正式取消農業稅,這是尊 重農民主體地位的突出表現,大大推動了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在創新發展階段,更加 注重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出臺為農民維權提供了法律支撐,隨 后根據農民擴大農業合作經濟經營范圍的需要,在進行法律修訂時刪除了“同類”限制, 為農民提供了更多發展農業合作經濟形式的選擇。農民主體地位凸顯,探索出了多種深 層次的農業合作經濟方式,如 “公司+協會+農戶”式的產銷一體化組織,獲得了更大的 聯合效益。
(三) 循序漸進推進農業合作經濟
農業合作經濟發展要穩中有序,循序漸進,不可操之過急。馬克思指出小農生產必 將被農業大生產所替代,但這是一個長期而又艱難的過程,原因在于生產關系的調整并 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開放以來成功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發展農業合作經濟必須“摸 著石頭過河”,應當在有條件有能力的地方先行試點,及時總結反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 中的經驗教訓,不斷摸索其正確道路。如此一來既有利于當地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又 能為政策的全國推廣起到示范作用。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基礎較弱,農業大生產需 要協調各方力量,只有循序漸進,構建并完善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才能逐漸提高農民 的合作意識,推進更高程度的農業合作,突破農業弱質的限制,實現現代農業發展。
在農業合作經濟的再起步階段,大包干以來的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業生產經營者享受
著家庭基本經營制度變革帶來的發展的機遇,其獨立經營的方式和力量弱小的缺陷承受 著較大風險,農民急需找到一種能整合他們資源,以提升組織化程度的力量,各類農業 合作經濟組織出現。如黑龍江省尚志市鄉村精英自發建立了農民專業協會,1987 年國務 院便批準尚志設立農村改革實驗區[71],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寶貴的實踐經驗。在穩步發展 階段,國家對于試點地區的選取更加慎重,既考慮到當地農業經濟發展水平,合理規劃 試點的時間與合作形式,更充分調研了地方農民的政策支持度和合作意愿。因此決定率 先在個別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的地區,發展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如在山東 淄博、廣州天河、廣東南海等地的試點區域內[72],允許農民以轉包、入股等形式加入農 業生產合作社,以提高土地、勞動力、資金等生產要素的流動。在加速發展階段,在浙 江瑞安進行農業合作經濟綜合模式改革,實現了農業合作經濟實踐形式的創新[73],并將 其試點期間制定的章程上升到了法律層面,以更好地規范、支持和引導全國農業合作經 濟的發展。在創新發展階段,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公司領辦型的綜合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形 式,組建農業合作社聯合社、大型農業合作經濟實體公司,實現農業生產、供銷、信用 三位一體,將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打造成了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的綜合性服務平臺。
(四) 堅持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在農業合作經濟發展中堅持集體統一經營,能夠發揮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優勢,能 夠集體協力辦大事,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集體統一經營能有效整合農村分散的勞動 力、土地、資本等要素,降低農民在市場經濟中的交易成本,引導農民逐漸走向專業化 的社會大生產。在農業合作經濟中堅持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僅能夠提高農民生 產積極性,還能分散高度集中的統一經營的風險,降低農業生產的不確定性。
在農業合作經濟的再起步階段,實現了包產到戶、聯產計酬,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 制逐漸明確以及穩定下來。家庭承包經營重點強調滿足農戶需求,使農戶有了更多生產 經營的自主權。集體統一經營能夠通過管理協調,為農戶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社會化服 務,有效降低生產成本,為家庭經營注入活力。在穩步發展階段,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被 確立下來并要求長期穩定,在統一經營方面,將周邊有意參加農業合作生產經營的勞動 者聯合起來,建立了社區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社區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揮集體辦大事的 作用,興修農田水利、購置農機農資,不斷完善農業生產經營的基礎設施,適應農業生 產社會化。在加速發展階段,國家進一步提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長久不變。在保障農 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流轉,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出現。在統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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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層面,探索農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農業合作經濟方式的 發展。在創新發展階段,進一步筑牢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長久不變的制度基礎,進行農 村土地“三權分置”,大力支持土地經營權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在統一經營層面,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統一經營和管理協調能力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以家庭經營為基礎 多種經營共同推進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初步形成[74]。
(五) 因地制宜發展多種農業合作經濟方式
歷史經驗表明,各地農業合作經濟方式的探索對于激發農村經濟活力、開拓農業發 展新局面有著積極效果,農業合作經濟在不同地區均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我國幅員遼闊, 各個經濟區域的自然條件和農業生產力水平均有差異,在不同地區、不同農業生產條件 下強制性的推行某一單一的農業合作經濟方式是不可取的,一刀切的冒進的推進不但不 能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反而會破壞當地的農業生產的發展基礎。在發展農業合作經濟 的過程中,各地一定要因地制宜的發展適合自身的農業合作經濟方式,形成多種農業合 作經濟的發展模式。
在農業合作經濟的再起步階段,各地強調要因地制宜地完善集體統一經營。如綿陽 石洞鄉觀音碑村以村集體為依托,將部分集體資產投入到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補助、 購買大型農用機械等方面,充分為農民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服務,發揮了集體統一經營的 優勢[75]。陜西出現了大荔農場等“小農場”互助組,互助組作為一個小集體,幫助農民在 農忙、科技、農機、信息、資金等方面開展互助[76]。在穩步發展階段,各地因地制宜地 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以及探索多樣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方式。如遼寧省高屯鎮在農科站的 帶領下為新產業的開發進行服務,城關鎮發展了村級一條龍服務,福興地鎮則為支柱產 業提供全方位服務[77]。甘肅莫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立足地區特色資源優勢,將當地特種 藥材等培育成名優產品,通過“公司+基地+農戶”模式,發展農業產業化,帶領農民穩定 致富[78]。在加速發展階段,各地區因地制宜培育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同時積極探索農 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如黑龍江大力發展了農服部門帶頭興辦的農機服務社,引導土地 經營權、生產決策權逐漸向服務社集中,為農業全程生產提供全方位服務,大大提高了 農業生產經營效率[79]。北京郊縣不同區域也根據當地特色發展了不同類型的農業合作社, 如海淀西馬坊村水稻專業合作社、大興圣澤林梨合作社等[80]。在創新發展階段,各地因 地制宜地探索小農戶嵌入現代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模式。如安徽省黟縣有農優質量糧油 生產聯合體探索出了全托管的服務模式,在其內部又細分成“聯合體”模式、“屏山模
式”、“碧山模式”以及“田川模式”,使得節本增效顯著,達到了多贏的效果[81]。同時在
土地經營權大規模、大范圍的向種植大戶、家庭農場流轉的基礎上,生產經營規模進一 步擴大,各地積極探索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嵌入現代農業合作經濟 中去的有效途徑,如山東郯城縣農大家庭農場在流轉160 畝撂荒地的基礎上,通過規模 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與社會化服務三方面,做到了科學種糧與生產服務的統籌發展[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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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與制約因素
(一) 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1. 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引領效果還需增強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領導廣大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農業合作經濟的重要載體。但 是目前基層黨組織引領各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效果還需增強。一是農村基 層黨組織體系不完善。我國個別地區存在基層黨組織輻射范圍過大的問題,組織力的發 揮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內部各部門之間職責不清、關系不明,在各項工作的開展 過程中,具體內容出現大量交叉,容易產生互相推諉的現象。這導致農村基層黨組織對 黨中央制定的農業合作經濟政策的執行能力有所不足,黨組織自上而下的政策貫通力沒 有得到有效發揮。二是部分基層黨組織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的意識不強。相當多的基層黨 組織往往把工作重心偏向鄉鎮工業、第三產業等,追求短期經濟效益和政績,對農業生 產經營的關注還需增加,基層黨組織的引領效果還需增強。部分依托農村基層黨組織組 建起來的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在提供全方位、綜合性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上所發揮的組 織力還需進一步增強[83]。個別地區的基層黨員干部還發動親朋好友大力興辦名義上的農 業合作社,其中有很多是為了套取國家財政專項補貼的空殼社,使農民對基層黨員干部 的認同感、信任感下降。三是部分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部分黨員干部不能積極主動作為, 為農民提供集體統一經營、社會化服務的意愿、行動不夠,推動農民合作社發展行動不 夠、招商引資、引入龍頭企業的力度不足。目前農村黨員干部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管理 能力不足。部分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在帶領各農業經營主體探索農業互助合作的模式時, 思想比較保守、工作方法比較落后、闖勁不足、創新意識不強,沒有與當地實際相結合。
2. 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動力還需增強
農民是進行農業生產經營的主體,農民主體作用的發揮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 具有重要的影響。當前,農民在推進農業合作經濟發展進程中的興致還不夠高,其參與 農業合作經濟的動力還需得到進一步的增強。一是部分農民仍然賦予土地過高的生存保 障功能。農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從農業轉到其他產業、從農村轉到城市,尤其是學歷偏 低的農民工,他們相較于城市有固定工作的職工來說,收入來源不太固定、薪資水平較 城市職工還有一定的差距;同時農村的空心化、老齡化問題比較嚴峻,在農村從事生產 經營活動的年紀偏大的農民較多。因此,這兩大部分農民把土地看作是生活的重要保障,
將土地經營權進行流轉的熱情不高。以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戶為例,2020 年有 6014.9 萬人參加了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單純從人數上看,較 2015 年增加了 15.7%, 但是卻占鄉村總就業人數的 20.89%[84]。二是部分農民擔憂參加農業合作經濟后,自身權 益會受到侵占。根據調查,河北省的部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就存在管理民主性不突 出、利益聯結機制不夠健全的問題,內部具體事務往往由最初的組建者進行決定,特別 是在利益分配時,缺乏足夠的公開透明度,往往是負責人獲得了較大比例的利益,農民 應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不夠明晰。此外,在我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民營及控股 企業數量占比 84.7%,在這些龍頭企業內部大多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農民很難在其 中擔任相對重要的管理崗位,對其運作形式及內部事務了解不多,農民對龍頭企業投資 農業產業化是否會給自己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帶來收益有所疑慮[85]。這些也造成部分農 民加入農業合作經濟的動力有所不足。三是部分農民還沒有切實體驗到發展農業合作經 濟所帶來的收益。社會上對于農業合作經濟的宣傳力度不足,在農村很少舉辦與農業合 作經濟相關的知識宣講會、技能培訓會,很多農民對當前國家支持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 相關政策解讀不到位甚至不了解,不知道農業合作經濟的本質和內涵是什么,也不知道 發展農業合作經濟能夠增加其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由于農民本身對農業合作經濟 的認識就不深入,加之輿論宣傳不到位,因此當前這部分農民對是否加入各類農業合作 經濟組織仍處于觀望狀態。
3.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還需完善
當前,資源、勞動力約束及農產品價格相對低等問題正在制約著我國農業的可持續 發展,我國農業正處于轉型關鍵期,急需推進土地流轉以實現農業規模化,提高其生產 效率和農產品附加值。作為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和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路徑,農業社會 化服務體系能夠為農業合作生產和規模經營提供全程化服務。然而我國當前的農業社會 化服務體系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一是政府主導的農業服務機構欠缺可操作性。 隨著農村稅費改革和鄉鎮體制改革的推進,政府主導型的農業社會服務僅在鄉鎮仍然保 留農資、農機、農技和水利等“七所八站”部門,村一級的服務組織大多被精簡、關停轉 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統一經營的職能不強,鄉鎮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機構服務力仍 然不能滿足當前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二是個人和合作社提供社會化服務的能力不足。 農業合作經濟下的農業生產由于規模較大,所需投入的資源更多,在生產資料準備的前 期更需要足夠的資金支持。但考慮到農業投資周期長、所獲收益少、見效慢等因素,市 24
場化的農業社會服務機構對投資的吸引力大打折扣,金融機構對其信心不足,融資相對 困難。這造成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農民合作社存在融資難的問題,購買大型農 業機具需要大額資金,但個人和合作社的自有資金有限。在政府主導的社會服務機構缺 位的情況下,個人和合作社所提供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也不能有效跟進,最終影響了農業 合作經濟的發展。三是新興的更大規模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還很滯后,在絕大部分地 區缺乏企業型的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企業。社會所提供的服務常常是自發的、有偏的, 企業與農民的利益聯結較松散。在實際運行中,由于市場的自發性,許多企業盲目跟風 和逐利,集中在某一環節提供服務,產生激烈的甚至不正當的競爭,而某些環節的服務 供給者嚴重匱乏,缺乏競爭的激勵。同時當農業龍頭企業與普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之間 出現利益沖突時,由于二者地位的不對等,往往是農戶利益受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弱 化了普通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積極性。
4.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用還需突出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基礎單元,但從推動農業合作經濟的實 際效果來看,其重要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發揮,這主要是由于其內部的治理機制不完善。 一是內部的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不完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運行應有成員大會、監事 會、理事會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組織機制,但是在具體實踐中這些組織機構往往不健全, 不能充分有效發揮職能。同時一些地方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章程和各項制度規范未經 全體成員的充分討論,甚至簡單機械地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照本宣科或者是從網絡上直接 下載,這樣的章程和各項制度規范脫離實際,不能充分體現成員的意愿和要求。一些農 業合作經濟組織在實際中也并未按照章程運行,往往由合作組織的控制者直接做出決策。 一些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中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形同虛設。一些農業合作 經濟組織中存在監事會和理事會成員交叉任職的現象,在筆者走訪的某省的一些農業合 作社中就存在這種現象。二是部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中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不合 理。盈利的分配是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中最常用的激勵方式。但在分配時,往往大股東和 龍頭企業負責人掌握較大的話語權和分配權,這削弱了農民在分配中的主體地位,參與 農業合作經濟的積極性也進一步受到影響。在日常經營中對組織貢獻較大的經營管理人 員的業績考評機制不健全,不能體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按勞分配的基本 原則,造成部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者工作熱情不高,運營效率低的狀況。三 是相當一部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產權制度不完善。在產權主體和投資主體趨于多元的
背景下,與之相對的,涉及到出資入股、按股分紅等方面的機制不完善,投資主體多元 化對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資產量化不夠、股權化不夠,造成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運 營的根基不穩。產權模糊不清還導致組織機構管理層面的權利和責任的界限劃分不清, 使得組織內成員對自身擁有的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認識不明確,這也導致農業合作經 濟組織的運行效率低下。
5.政府的政策扶持還需調整
為了盡快補齊農業現代化這塊短板,黨和國家在扶持農業合作經濟和農業合作經濟 組織的政策力度仍需加強。一是政府的財政扶持政策還需進一步調整。盡管黨中央以及 各省市自治區政府增加了對農業合作經濟的財政供給數額,以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 補貼為例,從 2015 年的近 46 億元增加到了 2020 年的近 66 億元,年均增長約 7.25%, 但仍然難以滿足正在不斷發展的各類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資金需求。短時間內農業合 作經濟組織資金供給不足仍阻礙著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而且國家對不同類型的農 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政支持分配方式也存在一定問題。如一些地方的先進組織、示范組 織通常能接收到相對充足的資金,但他們的發展水平已經較高,經營狀況良好,對外部 資金的需求相對較低。而一些初創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資金缺口一般較大,資金供求 不成比例。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還不充分,任重道遠,政府 的財政傾斜和扶持方式還需加以調整。二是政府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關系需要與時俱 進。一些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仍無法擺脫舊思維的影響,在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管 理中采取不恰當的干預方式,隨意干涉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事務,導致無法分清是 政府行為還是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行為。不信任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和人民群眾的智慧, 制定的政策大都是旨在調整組織與成員的關系,規范其內部活動。有的政府部門把調節 之手伸得太長,不僅規定了該干什么,還規定怎么干,沒有給予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充分 的自主權。其實這些問題相當一部分應該是由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制定自己的章程去 解決的。這樣的干預行為不僅嚴重影響農業合作經濟的活力,打擊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 濟的積極性,影響當地政府形象,還不利于農業合作經濟新模式的探索和當地經濟發展。 (二) 當前制約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因素分析
1. 數據來源
本節主要分析當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取性及完 整性對結果的影響,選取了 2015 年至 2020 年 30 個省(市、區)的面板數據,數據涵 26
蓋了東中西部3 個不同地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西藏的數據大量缺失,故在數據選取 上剔除了西藏地區。相關數據主要來源于《中國農業統計年鑒》《中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 年報》《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統計年報》《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鑒》等。
2. 指標選擇
當前基本上所有的農業生產活動都已嵌入到各類農業合作經濟中去。隨著農業生產 的現代化、集約化發展,各農業經營主體在產前、產中、產后的合作越來越緊密。各個 級別的各種規模的合作社,其通過合作產生的經濟效益是被記錄的,但除此之外更多的 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合作,而目前我國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就是以家庭聯產承包為基礎的, 農業生產各個環節之中幾乎都有農業合作經濟的存在。因此,為了考慮更廣泛意義上的 農業合作形式,本文假設所有農業產值均是農業合作產生的,以農業總產值作為因變量 來代表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狀況。
用第一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VA)來表示我國經濟政策的調整情況對農業合 作經濟發展的影響。第一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的比重越大,說明我國的經濟結構越需 要政府出臺相關政策來進行調整。
用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率(LC)來表示土地這一重要生產要素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 影響,該指標用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耕地總面積來表示。土地是在農業生產中最重要 的生產要素之一,土地的配置效率越高就越能促進土地產出率的提高。家庭承包土地流 轉率的提高,也表明土地這一重要生產要素的流動性的提高。閑散農戶的土地會逐漸流 向生產或產出效率更高的農戶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而促進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
用機械化水平(ML)來表示農機設備等機械投入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影響,該指 標用機械總擁有量/農業總播種面積來表示。機械總擁有量/農業總播種面積比重越大, 表明農業機械化水平越高,農用機械在生產過程中的大規模使用是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 經營主體融入農業合作經濟的基本表現,對增加農業產值也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用農林牧漁服務業發展的水平(SL)來表示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 影響,該指標用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農業總產值表示。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社會化服 務的需求越來越大,大量的資金與農業技術注入到了農林牧漁服務業的發展中,農林牧 漁服務業的發展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基本呈現。
用農民加入合作社意愿(FW)來表示主體參與意識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影響,該 指標用參與合作社人數/鄉村總人數來表示,指標越高,證明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的積極性
越強,不僅能夠提高土地的產出率還能夠有效的抵御市場風險,對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 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用鄉村人口文盲率(IR)來表示農村教育水平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影響,該指標 用鄉村15歲以上人口中未受教育人口/鄉村總人口表示,指標越低,表明鄉村人口的文 化素養越高。文化素養的提升使農民能更快地運用所掌握的先進農業知識,將知識轉化 為生產力,進而促進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
用鄉村非農就業占比(PR)來表示農村勞動力結構對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影響,該 指標用“1-第一產業勞動力/總勞動力”來表示。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正逐漸改變大量人 力投入的局面,向著資金和技術集約型轉變,與此同時農業與其他行業的合作也在不斷 增加,使得農業得以在減少人力投入的同時提高土地產出率及利用率,推動農業合作經 濟的發展邁上新臺階。
詳細的指標統計,如表 1 所示:
表 l 各指標的統計
變量 賦值 代號
農業總產值 Ln農業總產值 PI
第一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 第一產業增加值/地區生產總值 VA
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率 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耕地總面積 LC
機械化水平 機械總擁有量/農業總播種面積 ML
社會化服務水平 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總產值 SL
農民加入合作社意愿 合作社人數/鄉村總人數 FW
鄉村15歲以上人口未受教育人口/鄉
鄉村人口文盲率 村總人口 IR
鄉村非農就業占比 1-第一產業勞動力/總勞動力 PR
3. 模型建立
根據對影響農業合作經濟發展因素的分析,設因變量為農業總產值(PI),選取7個 制約因素指標FW、ML、PR、VA、LC、IR、SL來建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利用Statal6 軟件對數據進行處理,模型設定如下所示(假定各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是線性的):
PI=k0+klFW+k2ML+k3PR+k4VA+k5LC+k6IR+k7SL
上式中,ko為常數項,kl、k2……k7為回歸系數,代表著各個變量對農業總產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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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程度。
根據數據整理分析,變量描述性統計如表 2 所示:
表 2 變量描述性統計
變量 N Mean sd min Max
農業總產值 180 7.262 1.039 4.628 8.627
第一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180 9.863 9.597 0.300 118.6
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率 180 0.849 0.728 0.0100 3.420
機械化水平 180 6.436 2.219 3.330 13.86
社會化服務水平 180 0.0456 0.0191 0.0100 0.110
農民加入合作社意愿 180 0.113 0.0935 0.0200 0.560
鄉村人口文盲率 180 7.837 3.925 2.110 24.80
鄉村非農就業占比 180 63.00 11.16 34.45 95.89
4.回歸結果及分析
根據各因變量及自變量 2015-2020 年面板數據,將全國分為東部、中部、西部及東 北來進行實證分析,模型回歸結果如表 3 所示:
表 3 面板數據回歸結果
變量 全國 東部 中部 西部
VA 0.001 -0.002 0.001 0.011
(0.001) (0.021) (0.001) (0.014)
LC 0.127* 0.241** -0.178 0.240*
(0.076) (0.119) (0.118) (0.127)
ML 0.015 0.006 0.013 0.047*
(0.011) (0.013) (0.018) (0.028)
SL -2.215** -2.715 -3.263 2.424
(1.039) (1.793) (2.260) (1.740)
FW 0.724** 0.427 0.558 1.471***
(0.344) (0.585) (0.978) (0.501)
IR -0.028*** -0.018* -0.038*** -0.021***
(0.005) (0.010) (0.011) (0.006)
表 3 面板數據回歸結果(續)
變量 全國 東部 中部 西部
PR 0.002 -0.015*** 0.029** 0.015***
(0.003) (0.005) (0.012) (0.005)
_cons 7.132*** 8.025*** 6.333*** 5.819***
(0.233) (0.353) (0.725) (0.374)
N 180 63 51 66
r2 0.254 0.282 0.418 0.664
注:*、 **、 ***分別代表10%、 5%、 1%水平下顯著。
根據表3的回歸結果,我們發現就全國范圍來看,在農業總產值的影響因素模型中, 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率(LC)、社會化服務水平(SL)、農民加入合作社的意愿(FW)、鄉村 人口文盲率(IR)回歸結果為顯著。其中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率(LC)在模型中的系數為 0.127,且在10%水平下顯著;社會化服務水平(SL)在模型中的系數為-2.215,且在5% 水平下顯著;鄉村人口文盲率(IR)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028,且在1%水平下顯著。農 村土地確權與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深入發展推動了土地經營權流轉,帶動了農業生產方 式的變更,促進了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以農林牧漁服務業為代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 系推動了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和大型農業機器設備的使用,有力解決了傳統 小農戶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推動了農業集約化生產經營。隨著城鄉免費 義務教育的發展,在農業合作經濟發展過程中越來越能夠將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應用到 生產環節當中去。
分地區來看,東部各省(市、區)的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率(LC)、鄉村人口文盲率 (IR)和鄉村非農就業占比(PR)在回歸模型中顯著,其中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率(LC)在 模型中的系數為0.241,且在5%水平下顯著;鄉村人口文盲率(IR)在模型中的系數為 -0.018,且在10%水平下顯著;鄉村非農就業占比(PR)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015,且在1% 水平下顯著。這表明在東部地區,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率、鄉村非農就業占比的增加以及 鄉村人口文盲率的下降能推動東部地區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東部地區經濟較其他地區 發達,產業結構升級較快,農業經濟政策也多在此地區進行試點,相應的現代農業的發 展水平較高,因此家庭承包耕地流轉率和鄉村非農就業占比對于東部地區農業合作經濟 發展的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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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各省(市、區)的鄉村人口文盲率(IR)、鄉村非農就業占比(PR)在回歸模型中 顯著,其中鄉村人口文盲率(IR)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038,且在1%水平下顯著;鄉村 非農就業占比(PR)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029,且在5%水平下顯著。隨著''中部崛起戰略” 的推進,中部地區的教育水平提高,鄉村文盲率總體呈下降趨勢,農民綜合素質不斷提 升,參加農業合作經濟的能力有所提高,鄉村人口文盲率對中部地區農業合作經濟的影 響較大。鄉村非農就業占比的提升表明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從農業生產經營中釋放出來, 這需要大力發展各種形式的農業合作經濟來填補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勞動力流失所引 發的農業生產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西部各省(市、區)的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率(LC)、機械化水平(ML)、農民加入合 作社意愿(FW)、鄉村人口文盲率(IR)、鄉村非農就業占比(PR)在回歸模型中顯著,其 中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率(LC)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240,且在10%水平下顯著;機械化水 平(ML)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047,且在10%水平下顯著;農民加入合作社意愿(FW) 在模型中的系數為1.471,且在1%水平下顯著;鄉村人口文盲率(IR)在模型中的系數 為-0.021,且在1%水平下顯著;鄉村非農就業占比(PR)在模型中的系數為0.015,且在 1%水平下顯著。西部地區經濟發展以農業為主,同時由于西部自然環境相對惡劣,增加 農產品的附加值成為了農戶提高農業經營收入的主要方式,因此農民在農業生產經營活 動中尋求合作的意愿比較強烈,農民專業合作社大量的崛起,加之農村土地“三權分置” 政策的推進,農村土地經營權大量流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踴躍加入、互幫互助,在 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單一農戶生產所面臨的市場風險。西部地區地廣人稀,為保證農產品 的生產質量和發揮大規模機械化生產的優勢,土地也逐漸流向經營規模和產出率較高的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對土地的集約化管理來實現農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隨著“西 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農村的義務教育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觀和發展,發展現代農業 的能力增強,帶動了農業產值的增加。以青海省為例,其鄉村 15 歲以上人口文盲率從 2015年的24.8%下降到了2020年的16.66%[86],農民素質的提升為西部地區農業現代化 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撐。在西部的鄉村越來越多的勞動力流向了非農產業,所以對發展 農業合作經濟的需求在日益的增加,正是由于農村大量的勞動力流向了非農產業,所以 在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背景下,農戶的土地經營權日趨流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 西部地區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五、 新發展階段推進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有效路徑
(一) 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引領
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體系。一是大力探索融合模式。為實現農村基層黨組織 與各類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更好融合,要努力打造“領辦+”、“介入+”、“引導+”、“服 務+”等多種融入形式,建立“支部帶組織、組織帶經營主體”的工作機制,使各類農業 經營主體得到長期實惠,切實加強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中的基層黨組織原動力。二是落實 工作責任制。明確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將各部門的具體工作劃分開來,避免再次出 現因工作內容交叉而互相推諉的現象,提升基層黨組織的運行效率,加強農業合作經濟 政策的上下貫通力。三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將上級黨組織的監督、農業經營主體的監 督、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監督結合起來,實現對農村基層黨員領導干部行為的外部監 督與內部監督聯動,以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為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服務的能力。
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一是加強教育培訓。在廣播、報紙上增加農業 合作經濟專欄,發放給各領導干部學習,提高現有領導干部的整體素質。還可以充分利 用互聯網,開展網上農業合作經濟知識教育,增強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對農業合作經濟的 認識,了解其內涵,學習典型事例,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當 地特色的農業合作經濟形式,帶領當地各農業經營主體搞好農業合作經濟。二是健全農 村基層黨組織人才選拔機制。選賢舉賢、任人唯能,大力進行基層干部隊伍建設,號召 有知識、有文化的青年干部回到農村基層,利用自己的聰明才干領導各農業經營主體在 農業生產的各環節進行合作。三是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將農業合作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 與農村基層干部的工作績效相掛鉤,并做好監督,防止弄虛作假,加強基層黨員干部對 農業合作經濟的重視程度,提高他們建設農業合作經濟的積極性。
(二) 激發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內生動力
尊重農民意愿,切勿急躁冒進。歷史實踐表明,發展農業合作經濟是一個逐漸被接 受的過程,在推動農民融入農業合作經濟時,不能采用行政干預的手段,強制推行。為 激發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內生動力,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是前提。一是要不斷完善農 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營造良好的農村居住環境,提高農民參與農 業合作經濟的意愿,吸引更多人來到農村、留在農村,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二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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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升農村的社會保障水平和標準,有效發揮農村合作醫 療保險、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作用,使農民老有所依,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逐漸改變 部分農民賦予土地過高的生存保障功能的看法,激發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的內生動力。
多舉措發揮農民主體作用。一是深入推進農村土地“三權分置”。 明晰的土地產權, 能夠提高經濟效率。要確立農民對土地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等各項權屬的主體地位, 健全土地有序流轉機制,鼓勵農民的土地經營權進行流轉。在推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前、 中、后三大階段,都要注重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在流轉前,要制定具體的支持和激勵 措施;在流轉中,處理好農民與承包經營者之間的利益關系,落實好相應的優惠和補貼 政策;在流轉后,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風險防范機制,防止因經營不善而出 現不想支付農民流轉金的行為,保證農民的資產安全。二是積極鼓勵農民以經濟利益為 自我驅動力,將土地進行托管經營。托管經營能夠降低農民生產經營的長期總成本,增 加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科學性、專業性,提高農產品的產值,還能拓寬農民的增收渠道。 三是加強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意識、培養專業技能。作為輔助手 段,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善于利用現代媒體渠道宣傳農業合作經濟的內涵、國家相關 扶持政策,組織農民去發展比較好的合作社、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等進行實地參觀,讓農 民切實感覺到參加農業合作經濟的好處。還可以在有條件的縣鄉鎮定期組織農業技能培 訓,提升農民參與農業合作經濟的綜合素質。
(三)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建設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前文已述,政府主導的 和市場主導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分別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在我國,農林牧漁服務業的 總價值至少有3-4 萬億元[87],這足以吸引社會各方面力量,但與之相對應的卻是水平較 低、市場匹配度不高的社會服務供給,其中原因值得反思。社會服務供給競爭較少、質 量不高成為制約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的主要原因。一是要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必 須擴大服務范圍、創新服務模式,增強對全社會主體參與社會化服務供給的吸引力。如 企業要切實評估農業合作經濟面臨的困難,充分了解農戶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農 業生產中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讓自身的服務供給更有針對性。二是要重點招聘有 農業服務經驗的專業人才,教授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人員專業的服務知識,以滿足日 益多元化的服務需求和市場需求。此外,對于社會企業不愿涉足的環節,政府主導的社 會化服務要及時跟進,整合現有資源,彌補市場失靈留下的漏洞。
加強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社會化服務中的基礎地位。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是 推廣農業先進技術、提供農業信貸、供給大型農機設備的重要平臺,對現代農業的發展 有十分積極的意義。但當前我國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仍處于初級階段,尤其是 農業金融信貸服務組織建設滯后于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88],金融支持力度不夠。因此,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應重視金融服務建設,各類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農業金融服務的多 種形式。作為專門服務農業發展的機構,農村信用社應推進服務機制和服務方式改革, 推進金融產品、抵押品替代機制創新,促進其資金供給能力和服務能力的提升。
(四) 深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配套機制改革
深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配套機制改革,讓“自愿互助,管理民主,利益共享,風險 共擔”的農業合作精神真正貫徹落實。作為農業合作經濟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農業合 作經濟組織經營制度的科學化是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一是從機構設置上,要 充分借鑒現代企業組織結構,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缺一不可。規范管理規章制度, 體現民主管理的精神,章程的制定應經過廣大成員的充分討論,認真考慮成員的建議和 訴求,完全由群眾民主決定。在決策時,要保障成員的決策權與發言權,切實遵循民主 原則,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二是健全現代化、專業化的管理機制。在日常管理中, 必須健全組織內部的監督約束機制和現代監事制度。選舉出專門的監事會成員,同時嚴 格規定不能兼任他職。監事會要發揮好監督職能,獨立行使職權,定期向成員匯報工作, 提高成員的監督意識和監督能力。為了提升組織管理的現代化水平,還可聘用職業經理 人等專業人才負責組織日常的管理,但一定要對專業人才的行為做好監督。三是在財務 制度上,加大力度完善配套的財務監督制度。可以聘請有經驗的專業人員管理農業合作 經濟組織內部財務,不斷完善財務公開制度,定期組織內部自查、定期公示,必要時可 以向社會尋求審計服務,嚴防共有財產資金流失或浪費,一旦出現財務問題要嚴格問責。 四是完善盈余分配方法,采用更加科學的評估方法,對組織盈余進行合理分配。分配制 度的設定要平衡龍頭企業專業人員、管理者和普通成員的利益需求,適度給予管理者分 紅激勵,充分調動其主動性和工作熱情,不斷提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管理水平。
(五) 提升政府的政策支持能力
我國各級政府要繼續為農業合作經濟提供幫扶,一方面在于加大財政、資源等要素 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思考如何更加巧妙地支持其發展。這不僅考驗著政府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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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考驗著政府的智慧。一是要加大對農業合作經濟的支持力度,政府可以劃撥部分稅收 成立專項基金,有的放矢地為那些處于初創階段的、經營困難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提供 資金。還可以多渠道解決資金問題,作為融資中間人,一頭牽著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一 頭牽著金融機構,以政府有關部門的信用為擔保,協調、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農業合 作經濟組織提供低息貸款,保證其可以解決生產全環節的流動資金不足問題。同時也應 當給予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更多的政策傾斜,通過減稅免稅的方式減輕農業合作經濟組織 的負擔。二是改善政府支持農業合作經濟的方式,必須突出“服務”二字。政府要明確 自身定位,牢記服務意識,處理好政府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之間的關系,避免陷入過度 干預的困局。在實踐中,農業合作經濟的資源調動能力相對較弱,各級政府對各類農業 合作經濟組織要指導、必須指導,但不能亂指導、瞎指導,要做到引導、扶持、參與三 者的統一。不能為了合作而合作,應當鼓勵協調有條件的村鎮地區積極開辦農業合作經 濟組織,協助制定發展規劃。順應當地已有的產業鏈,支持農村能人、專業大戶等帶頭, 進一步擴大產業規模,發揮產業優勢,使新發展階段下的農業合作經濟更加規范化、職 能化。三是著力為農業合作經濟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具體做法可以分為兩方面:一方 面是加大對農民群體的宣傳力度。許多農民對農業合作經濟認識不足,不了解當地農業 合作經濟組織的參與方式、運行方式及其優勢。同時在廣大農村地區,政策的傳播和接 收相對緩慢,信息來源主要依靠村委會。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將農業合作的政策宣傳下農 村、下基層,采取多種渠道的、多形式的、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段調動他們的參 與積極性;另一方面是要面向社會進行宣傳。農民合作經濟的影響力只限于農村,社會 上許多企業對其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吸引相關企業為其提供資金、服務等幫助。因此政 府在社會層面的宣傳有助于提升農業合作經濟的社會關注度,鼓勵全社會力量支持它的 發展。相信有了各級政府的背書,農業合作經濟的社會參與度將會有所上升,所能得到 的社會化服務支持也將增強。
農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在馬克思主義農業合 作經濟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理論的指導下,我國的農業合作經濟經過 不斷演進,在現階段已經成為了提高農業組織化的主要形式.當前,農業合作經濟貫穿了 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為城鄉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做出了重要貢獻。
本文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基本經驗、存在問題和制 約因素以及新發展階段下的有效路徑進行了系統化的研究,主要得出了以下四個結論:
第一,黨中央的領導和各級基層黨組織在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首要 作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經濟的獨特之處,但目前仍存在著某些基層黨組織 不重視、引領效果不足等問題。在新發展階段,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發揮好黨組織思想 引領、頂層設計的作用。第二,無論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還是農業生產力發展問題,我 國廣大的農民群體都發揮了重要作用,當今農業合作經濟的首要主體應該是也必須是農 民。所以在新發展階段,要以尊重農民意愿為基本出發點,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第 三,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了豐富多樣的服務種類,但隨著 時代的發展,配套設施更完善、服務質量更高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仍處于起步階 段,在新發展階段健全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將是提升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水平的關鍵。 第四,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各級政府的支持,創新政府扶持方式將是新發展 階段促進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發展的基本要求。
本文的研究還存在一定的局限:第一,對存在問題和制約因素的深度挖掘力度還不 夠;第二,提出的路徑有所稚嫩,還待進一步的完善。針對這些局限,筆者將繼續深入 研讀相關領域的經典學術著作和學者文獻、及時關注黨和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并加大調 研力度,以不斷提高對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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